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江西段)沥青招标公告

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江西段)沥青招标公告

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江西段)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293号文批准建设。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江西段)(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福银高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福银高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建设办公室。路面用沥青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路面施工合同段用道路石油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是国家“7918”高速公路网中福银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起点位于江西省南九高速公路七里湖路段,经江西省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湖、永安乡,于九江市阎家渡码头上游约1公里处跨越长江至湖北省黄梅县,终点接于湖北省黄梅县黄小高速公路小池收费站北侧,全长25.43公里,其中跨江大桥和南岸引道工程17.1公里由江西省投资建设;北岸引道工程共8.3公里,由湖北省投资建设。
福州至银川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江西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计算行车速度为100 公里/小时。本项目全长17.1公里,主要工程包括:跨长江大桥(其中:主桥全长1405米,为主跨818米的双塔双索面斜拉桥)、南岸引道工程等工程。设置了七里湖、九江西2处互通。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沥青采购招标范围共分1个合同包,其中:A级-50号道路石油沥青约3000吨,进口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7000吨,SBS成品改性加工7000吨(改
性沥青加工所使用的基质沥青为进口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2.3 沥青供货计划工期
计划供货时间: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沥青制造商或其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
②沥青改性能力:具有足够的散装沥青运输能力,具有距离本项目路面施工单位黑站拌和楼300公里范围内自有或租赁的中转沥青库库容量不小于10000吨(中转沥青库的所有权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转库具有沥青进出库的装卸能力;且在本范围内有改性加工设备,改性加工设备的生产能力不低于500吨/天;
③沥青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如以代理商名义参与投标,其代理商须具有A级-70号沥青制造商(或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出具的对本项目进口沥青供应的唯一授权;A级-50号道路石油沥青品牌、品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确定,不需要授权或唯一授权;
④一个投标人只能代理一个品牌的进口沥青,SBS成品改性沥青所需的进口70#沥青的投标人应具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⑤沥青制造商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沥青的年生产能力不小于50万吨;
⑥具有近三年内(指2009年1月1日至今,下同)签订合同并独立完成的高速公路项目沥青供应业绩(单个合同段不少于10000吨或累计每年不少于20000吨),且信誉、财务能力良好;
⑦近三年无国家建设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建设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不良信誉纪录。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其联合体应当满足上述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
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同一个品牌的沥青(不含A级-50号道路石油沥青),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不符合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19日至2012年3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建设大厦4楼抽取室报名,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经营许可证书副本原件(制造商需提供)、沥青制造商销售代理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见附件),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以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4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递交地点为江西省交通干部学院3号楼(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北大道99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江西省交通重点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小组
地 址:南昌市八一大道275号
电 话:****-****************
邮 编:330003
监督部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福银高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建设办公室政
监处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99号(清源集团院内)
电 话:****-*******
邮 编:332000
招标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福银高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99号(清源集团院内)
联系人:周 震
电 话:****-*******
传 真:****-*******

A级-70号进口沥青沥青制造商销售代理授权书

致: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福银高速九江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建设办公室:
我们 (沥青制造商名称) 是按 (国家名称) 法律成立的一家沥青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授权代理公司地址) 的 (授权代理公司名称) 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⑴ 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贵方沥青采购招标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生产的沥青品牌为: ,生产地为: 。如我们的代理公司取得供货合同,我们将按照上述品牌、生产地为项目供货。
⑵ 如我们授权的沥青代理公司取得供货合同,作为制造商,我公司就代理公司沥青供货质量事宜承诺:我们的代理公司所供沥青不满足承诺的质量要求的或以欺骗的手段提供了其他品牌沥青的或沥青被调包、更换的,我们承担连带责任,贵公司有权就发生的上述违约事件在任何时间、范围对我们的违约进行通报。
⑶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⑷我方保证由我方制造的沥青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质量标准。
⑸我方兹授予 (授权代理公司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我方为完成上述所必须的事宜。兹确认 (授权代理公司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是我方(沥青制造商名称)对贵方本次沥青采购的唯一授权。
我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本文件,(授权代理公司名称) 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制造商名称: (填写全称并盖章) 代理公司名称:(填写全称并盖章)
制造商授权代表: (签名) 代理公司授权代表: (签名)
授权代表职务: 授权代表职务:
附件2: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甲公司名称)、 (乙公司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福银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江西段)沥青采购招标的投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甲公司名称) 为联合体主办人, (乙公司名称)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 联合体授权联合体主办人负责本次投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对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主办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2) 联合体主办人合法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主办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招标文件的规定,尽管根据本联合体协议书的要求进行了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但联合体各成员仍将共同承担在投标、沥青采购履约过程中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 如中标,联合体各方负责分工如下:
a. (甲公司名称)负责: 。
b. (乙公司名称)负责: 。
c. …
3、联合体成员各方对联合体主办人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的一切行为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起失效;联合体主办人应立即将该项目协议书送交招标人一份。
5、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送交招标人一份,联合体主办人及成员各一份;副本 份,联合体主办人及成员各执 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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