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度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招标JS1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度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招标JS1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度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度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度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是对哈尔滨南养护分公司、齐齐哈尔养护分公司、哈尔滨东养护分公司、牡丹江养护分公司、佳木斯养护分公司、北安养护分公司、伊春养护分公司、哈尔滨北养护分公司28个路段的路面技术状况进行检测,总里程为3710.922Km;对北安分公司、鸡西分公司、牡丹江分公司、方正分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大庆分公司、佳木斯分公司、嫩江分公司、五常分公司、尚志分公司、绥化分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伊春分公司、抚远分公司辖区内特大桥、特殊结构桥、大桥进行定期检查,其中特大桥11座19431.46延长米,特殊结构桥梁3座1349.69延长米,423座大桥94166.76延长米,合计437座114947.91延长米。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对黑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公司管养高速公道路、桥梁及隧道技术状况定期检测及评定。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JS1标段)。
2.3检测内容
2.3.1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路面的破损、平整度、车辙、跳车、磨耗或抗滑检测及路况综合评定。
2.3.2桥梁技术状况检测:桥面系、上部结构和下部结构各构件的检测及评定;混凝土的强度、碳化深度、保护层厚度、电阻率和钢筋锈蚀、氯离子含量方面的检测及评定。
2.3.3隧道技术状况检测:隧道洞口,洞门,衬砌(含横洞),衬饰,路面,检修道,行人横洞、排水系统,吊顶及各种预埋件,内装饰,标志、标线及轮廓标,隧道的配电设施、照明设施、通风设施、消防设施、监控与通信设施的检测及评定。
2.4检测服务期:3个月(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定期检测项目按签订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并提交合格的检测服务报告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的试验检测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含证书附表)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本次招标内容的检测项目。
3.1.2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5年5月1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的检测及评定项目须同时满足:
(1)累计独立完成过不少于3000公里(车道里程)高速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及评定(每个业绩中应至少包含路面破损、平整度、车辙、抗滑性能其中一项);
(2)累计独立完成过不少于250公里(车道里程)高速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及评定(每个业绩中应同时包含路面破损、平整度、车辙、抗滑性能);
(3)累计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5000延米高速公路桥梁技术状况检测及评定;
(4)至少独立完成过2座特大桥梁检测及评定;
(5)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长度1000延米以上公路隧道检测及评定。
注: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1.3技术负责人要求
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桥隧工程(公路、材料和桥梁),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1.4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黑龙江省2018年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jtsyjc.net)2018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中未被认定为D级。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近三年(2017年5月1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0年6月6日0时00分至2020年6月10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开标人员和派代表参加现场纸质开标。
5.2.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PDF版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但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能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写报价可用“0”代替,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5.2.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5日9时00分(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工程保证保险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转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之一。②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的相关规定执行。
5.4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线上远程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完成后随即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当线上远程开标因交易平台系统原因出现异常情况(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解密),招标人将对开标现场所有按规定时间收到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6号
邮政编码:15006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6*****200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邮政编码:150028
联 系 人:陆女士
传 真:****-********
电子邮箱:********@163.com">********@163.com
网 址:http://www.hljxczb.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房区哈五路6号
电 话:****-********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黑龙江省2018年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或2018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中取得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或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3)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投标人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的相关规定提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 (1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 (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含证书附表)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本次招标内容的检测项目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技术负责人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 列 内 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包括5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 建议书 | 35分 | 检测设施与设备配备 | 5分 | ①设施、设备配备较齐全,比较合理,3~4分(不含4分); ②设施、设备配备齐全,科学合理,4~5分(含4分)。 | |
检测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分 | ①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得6~8(不含8分); ②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得8~10(含8分)。 | ||||
检测程序及措施 | 10分 | ①程序较合理;措施较有力,得6~8(不含8分); ②程序合理;措施有力,得8~10(含8分)。 | ||||
技术方案 | 10分 | ①提供技术方案较合理可行,可操作性较强,得6~8(不含8分); ②提供技术方案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得8~10(含8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技术负责人 | 25分 |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②每提供1个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路面技术状况或桥梁技术状况或隧道技术状况)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的,加5分,最多加10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E2=0.5。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企业业绩 | 25分 | 近五年业绩 | 25分 | ①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15分; ②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500公里高速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及评定(每个业绩中应至少包含路面破损、平整度、车辙、抗滑性能其中一项),加2.5分,最多加5分。 = 3 \* GB3 ③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座公路特大桥检测及评定业绩,加2.5分,最多加5分。 |
履约信誉 | 5分 | 履约 信誉 | 5分 | 信誉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 = 1 \* GB3 ①2018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18年度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认定为A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2分; = 2 \* GB3 ②2018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18年度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认定为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1分; = 3 \* GB3 ③其他情形不加分。 注: = 1 \* GB3 ① = 2 \* GB3 ②加分项不累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多加分2分。 |
注:
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技术负责人的个人业绩加分条件中,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3.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加分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行加分。
4.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五年(2015年5月1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内完成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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