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购置院前救护车及车载设备招标公告

昌平区购置院前救护车及车载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昌平区购置院前救护车及车载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供应商按照附表(后附)填写公司等相关信息后,连同标书款电汇底单发送邮件至beijingzcj@163.com。购买时间以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收到邮件后招标公司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6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NRC-20HQ-AE104

项目名称:昌平区购置院前救护车及车载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88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88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核心产品

简要技术参数

1

救护车及车载设备

8套

救护车

2.5排放标准: 国VI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车型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投标人应具有汽车销售资格并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8)投标车型须具有国家强制认证证书(3C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投标车型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0)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应提供国家(产地)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等文件。(11)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合法销售或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12)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13)由于空调机、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设备中如果涉及上述九类,投标人必须投标进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阅、下载。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即《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节能产品清单节选)。(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6月05日至2020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在供应商按照附表(后附)填写公司等相关信息后,连同标书款电汇底单发送邮件至beijingzcj@163.com。购买时间以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收到邮件后招标公司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方式:

网络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6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嘉苑饭店(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昌平区购置院前救护车及车载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年6月5日

北京中储建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昌平区购置院前救护车及车载设备项目”所需下列货物,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以下简称“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昌平区购置院前救护车及车载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CNRC-20HQ-AE104

预算金额:人民币880万元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5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中储建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宋庄村2幢01层10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956

采购用途:自用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

采购内容及参数: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核心产品

简要技术参数

1

救护车及车载设备

8套

救护车

2.5排放标准: 国VI

2.获取本公开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下午16:00(北京时间)。

3.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方式、联系人、联系方式:

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按照附表(后附)填写公司等相关信息后,连同标书款电汇底单发送邮件至beijingzcj@163.com。购买时间以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收到邮件后招标公司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电汇信息如下:

开户名:北京中储建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

账号:***************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138*****956

4.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车型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投标人应具有汽车销售资格并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8)投标车型须具有国家强制认证证书(3C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投标车型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应提供国家(产地)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等文件。

(11)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合法销售或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12)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3)由于空调机、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设备中如果涉及上述九类,投标人必须投标进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阅、下载。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即《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节能产品清单节选)。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2020年6月29日8:30-9:00(北京时间),地点为嘉苑饭店(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6号),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年6月29日9:00(北京时间)开始。地点为嘉苑饭店(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6号)。届时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北京中储建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

购 买 标 书 记 录

项目名称

标号

包号

制造商/品牌

供应商名称

中文CHINESE:

英文ENGLISH: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电话、传真及邮箱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

标书类型

纸质( ) 电子( )

标书价格

购买人签字

购买日期

开票信息(“*”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单位名称(必填)

纳税人识别号(必填)

地址、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资料表是关于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招标文件》(第一册)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当以本资料表为准。

本资料表中(不含技术文件中的*)加“*”号的条目为强制性要求。“*”号条目内容若有缺失或者无效,将导致投标视为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该“*”若加在标题处,则该标题下所有涵盖内容均为强制性要求,若加在正文段落处,则该段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购人: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58号

电话:(010)********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储建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宋庄村2幢01层109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8*****956

*1.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合法销售或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7)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由于空调机、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设备中如果涉及上述九类,投标人必须投标进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阅、下载。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即《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节能产品清单节选)。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提出并送达澄清要求至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应以公告和书面形式通知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1.1

供应商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计价。

*12.1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项目采购概算金额的1.8%

特别提示:

1、如供应商采用汇款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使用供应商单位账户开标前一天16:00前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及送达。

开 户 名:北京中储建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

账 号:***************

2、如供应商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覆盖或者超过投标有效期;

3、如供应商选择采用专业担保机构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及指定担保机构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1、附件13;

*13.1

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14.1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档:u盘1份)

16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6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18

开标时间:2020年6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嘉苑饭店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6号)

20.4

核心产品:救护车

22.3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分值如下:详见评分办法

25

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3名

29.1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

附件7-5

对于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品目且投标人以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时,如投标货物非投标人所有或制造,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或其境内总代理的)就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品牌产品授权书原件,授权书中须要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货物名称、品牌及型号。如是境内总代理提供的产品授权书,投标人还须提供制造商给予境内总代理的正式授权文件的复印件,以证明所供货物来源的可靠性。

附件7-6

须提供近一年的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或审计报告)(资信证明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件无效的则必须提供原件;提供完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7-7

须提供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投标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缴纳记录在法规范围内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附件7-8

须提供近三个月其中一个月投标人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的证明(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近期纳税证明(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上述缴纳记录在法规范围内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附件7-9

须提供近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适用于本须知资料表的其他条款:

评标委员会有权保留对原件的审核权。其他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所投车辆已录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提供目录截图及产品技术参数

3)投标人所投救护车整车须通过国家3C认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所投救护车整车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所投救护车整车须具有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如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供应商须提供该设备制造厂商(或经销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7)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时间内,须负责完成投标产品整车在北京地区的车辆注册登记、上牌工作,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8)投标人必须具备汽车销售或改装资质,同时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相关备案凭证;

9)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应提供国家(产地)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等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58号

联系方式:(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储建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宋庄村2幢01层109号

联系方式:刘经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  138*****95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载设备 救护车 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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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储建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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