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家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地块B-03-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付家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地块B-03-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付家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地块B-03-01地块位于唐山市卫国路东侧,龙富南道北侧,属于唐山市恒大学庭地块内,总用地面积7329.95平方米。场区南侧为景泰翰林小区与唐山路北外国语实验小学,西侧为唐山学院大学西道校区南院,北侧为恒大学庭小区,东侧为唐山师范学院。根据唐山市高新区城市总体规划,该场地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设施用地。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年)31号)、《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人体健康,以及场地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查清付家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地块B-03-01地块现有的环境状况,减少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人体安全,唐山市福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对该场地进行环境初步调查工作。
我公司接到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了相关技术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制定了监测方案。在调查过程中,我公司完成了本次场地土壤的样品采集工作,委托河北众智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样品的分析测试工作。经过对样品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的分析后,最终编制完成了《付家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地块B-03-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唐山市福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与2017年对场区部分位置进行了基坑开挖,挖出土方用途已无法追溯,本次项目仅对现状进行评价。
1.2编制目的该场地土地利用历史长久,在使用过程中的生产活动有可能会对场地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并有可能在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危害相关人群的身体健康。因此,本场地调查的目的是:
1、通过对该场地进行污染状况调查,识别和确认场地中潜在的环境污染状况;
2、结合场地现状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及监测分析,在此基础上,确定场地的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及污染物的分布。
1.3编制原则基于场地环境调查内容及主客观相结合的综合结果,本场地调查至少应遵循以下原则:
1、规范性原则
目前,我国已出台了部分与污染场地环境评价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导则和规范。为确保其规范性,本场地的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价将严格遵循我国现行的相关规定。
2、针对性原则
污染场地的风险评价过程及其结果具有特定性。因此,本项目的风险评价将建立基于本场地的风险评价体系,采用本场地的相关技术参数,使本项目的风险评价结果能最大限度接近场地实际污染情况所产生的风险,确保其风险评价结果的针对性,而且该评价结果也只适用于该特定场地。
3、技术可行性
场地的用地规划对场地的风险评价具有明显影响。因此,本场地的风险评价将结合场地的未来土地用途进行,确保其场地的风险评价结果符合我国环境管理及土地利用规划风险控制的要求,保证场地评价结果的技术可行性。
1.4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
7、《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国办发[2013]7号);
8、《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61号);
10、《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11、《关于加强土壤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
12、《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
13、《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9号);
15、《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冀环发(2013)77号);
16、《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年)31号);
17、《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政发(2017)3号);
18、《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
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
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
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
5、《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8);
6、《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79672.pdf">(GB36600—2018);
7、《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8、《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2014年11月);
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2017年12月);
10、《污染场地术语》(HJ 682-2014);
1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
12、北京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2011);
13、《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
14、《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2001)。
唐山高新区华岩路西侧、龙富南道北侧地块(付家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地块B-03-01地块)规划条件及用地范围图;
付家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发地块B-03-01地块对照图。
1.5调查范围调查区位于唐山市卫国路东侧,龙富南道北侧,属于唐山市恒大学庭地块内,总用地面积7329.95平方米。项目用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18°09′28.246″;北纬039°40′11.73″。调查场地范围见图 1-1,各拐点坐标见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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