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华油钢管公司汽车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HZB-FW-*******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油钢管公司汽车运输服务项目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华油钢管有限公司,招标组织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油钢管公司汽车运输服务项目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华油钢管有限公司螺旋缝埋弧焊钢管(Φ1020x14(光管),钢管长度12米)汽车运输服务项目招标,需服务单位组织人员实施钢管车辆运输服务工作。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形式,运输服务期限为2020年6月至发运指令完成为止。
2.3 招标项目共1个标包。预估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内容见下表。
序号 | 规格 | 预估数量(吨) | 起运地-目的地 |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元/吨) | 备注 |
1 | Φ1020×14 | 8998.144 | 河北沧州青县园区 -天津市北辰区保温厂 | 75 | |
合 计 | 8998.144 |
2.4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含9%增值税,相关税费、运输服务费、保险费、装车加固保护用材料费、杂费等一切费用。
2.5 本项目装车执行标准:
2.5.1 装车相关要求
2.5.1.1 车辆自起始地至目的地整个过程中,车牌、车型必须保持一致,否则收货方不予接收,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及损失全部由承运方承担。若该车辆出现故障,须取得托运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合格车辆。承运人负责配合装车,保证车辆装载货物的安全可靠。
2.5.1.2 承运人必须自行做好货物运输中的防护措施,防护措施应该符合托运人审定后的运输方案或托运人需求,以保证货物在长途运输中不被磕碰、划伤。
2.5.1.3 抵达目的地后,承运人负责货物的现场交接,并签署用户签收单。随车返回后,交予发运负责人作为结算依据。
2.5.1.4 因运输过程中造成钢管损伤并经托运人鉴定可以修复的,承运人负责进行现场修理或承担相关费用;经鉴定不能修复予以报废的或者修复费用远大于报废所发生的费用的,承运人除需按照货物原值进行赔偿外,还需承担相应损失。
2.5.1.5 发运人根据项目需求及时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装车地点,确保发运数量,以满足项目总体发货进度。
2.5.1.6 承运人不得以单批货物重量达不到车辆额定载荷为借口拒绝、拖延运输,因此造成的时间和金钱损失由承运人承担。
2.5.2 技术要求
2.5.2.1 承运人提供车辆须为高栏、底棒、平板车,符合安全要求并满足本次钢管的承运车辆。
2.5.2.2 承运人负责钢管的加固保险工作,自备运输钢管专用的安全固定托架、捆绑绳索以及运输时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货物运输安全,无短缺,无损坏。
2.5.2.3 具体应按照下述要求包装货物:
a、应采用强度载荷满足要求的吊带对装卸到货车上的货物进行至少2道捆扎固定,并用倒链勒紧固定;
b、卡车码放货物的高度应符合道路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高;
c、其他要求:承运人所供服务应符合节能要求、托运人质量体系要求,以及运输过程中符合托运人HSE管理体系;双方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书》,承运人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埋弧焊管的装载、加固运输方案》,以备安全核查。
2.5 3 厂内HSE作业要求
2.5.3.1 严格遵守招标人的HSE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服从管理。
2.5.3.2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发布的交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厂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车辆行驶速度符合厂区道路交通规定(中心路限速20 km/h,其他道路车间区域限速5km/h -10km/h)以厂内道路限速标志为准。
2.5.3.3 环保应急响应期间严格禁止使用国四以下车辆进行运输。
2.6交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2.7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
2.8结算方式:承运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收货人收货文件及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托运人,托运人财务挂账满六个月后,以电汇或承兑方式以及商信通支付全额运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具有普通货物运输。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并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3 业绩要求:提供2017-2019年承运直径Φ508及以上的螺旋钢管运输业绩汇总表,包括合同及相应结算发票复印件(每年至少提供一份)。
3.4 诚信要求: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9日,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00分,下午2时至6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青县第一机械厂生产保障中心南院201室持标书费电汇凭证、开票信息承诺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或者在项目标书发售期间内,将标书费电汇凭证、开票信息承诺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等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zhuxy01@cnpc.com.cn进行报名,邮件名称需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4.2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必须从投标人开立的银行账户转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14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青县第一机械厂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递交时间以招标组织方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如邮寄递交时间错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自企业开立的银行账户提交1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开立的银行账户转出(注明投标保证金用)。
七、发布公告。
八、开标
8.1 开标时间:2020 年 6 月 15 日14 时 30 分;
8.2 开标地点:河北省青县第一机械厂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室(导航“中国石油渤海装备青县产业园区”南门进,北行100米路东)。
九、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
联系人:朱晓英
电话:****-*******/********82
电子邮箱:zhuxy01@cnpc.com.cn
开户银行:建行青县石油支行
开户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
账 号:130*****236********2
联行行号:********0606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