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辉县市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辉县市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设计〔2011〕10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辉县市中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在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督管理下,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石门水库位于辉县市西北部太行山南麓,海河流域卫河支流石门河的出山口段,坝址位于上八里镇羊盘村西,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发电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32Km2,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500年一遇,总库容2772.5万m3。主要建筑物包括挡水坝、溢洪道、输水洞、坝后电站四部分,挡水坝结构为浆砌石重力坝,最大坝高90.4m。

2.2 主要建设内容:石门水库除险加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增设大坝迎水面混凝土防渗面板;整修坝顶、坝坡,重建防浪墙及安全护栏。(2)对坝基、坝肩及溢洪道做防渗帷幕处理。(3)对溢洪道溢流面及导流墙进行加固处理,更新浅孔闸闸门及启闭设备,补强加固深孔闸闸门、更新启闭设备。(4)重建溢洪道工作桥及交通桥,闸墩混凝土进行防碳化补强加固,重建溢洪道深、浅孔闸启闭机房。(5)结合上游增设防渗面板,对一、二级输水洞采用内套钢管进行补强加固,更新输水洞压力钢管、进口检修闸门、启闭机房及出口控制闸阀。(6)完善观测、管理设施。

2.3 主要工程量:本项目主要工程量为:土石方开挖37.74万m3,土石方填筑26386m3,混凝土浇筑26995m3,帷幕浇筑10449m,浆砌石筑砌5233m3,钢筋制作安装325t。主要材料用量:水泥11373t,钢筋351t,砂子18399m3,石子23004m3,石块5284m3,汽油10t,柴油71t,工程总投工时117万个。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6个标段:第1、2、3标段为施工标段;第4、5标段为设备采购标段;第6标段为监理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1标段:大坝加固工程(含施工围堰及导流);

第2标段:溢洪道加固工程(含防汛道路修筑和管理设施、水保、环保工程);

第3标段:电力线路架设及电气设备购置;

第4标段:溢洪道钢闸门制作及机电设备采购;

第5标段:闸门监控系统采购安装;

第6标段:主要内容为辉县市石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的全部监理。

2.5 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09年1月1日以来,具有从事中型或大型水库建设或除险加固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2009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分别具有在中型或大型水库建设或除险加固施工中担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经历;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允许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相应职务)

(6)2009、2010、2011年度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7)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2 第3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200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

(3)具有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具有电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允许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相应职务)

(6)2009、2010、2011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7)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3第4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投标人应具有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具有国家颁发的中型及以上闸门(弧形、平面)生产许可证,水利部颁发的启闭机(中型及以上固定式卷扬机)使用许可证;

(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制造商;

(4)2009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本次招标设备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2009、2010、2011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6)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4第5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自动化行业或与所投标段工程项目相同的内容,具有软、硬件开发和实施工程的能力;

(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2009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本次招标设备供货和安装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2009、2010、2011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6)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5第6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具有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经历;

(5) 200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监理经历,且企业信誉良好;

(6)辉县市人民检察院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投标人可以就本项目工程内容相同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报,但最后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同时中多个标段,则以工程造价高的标段中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9 日~3 月23 日上午8:00至11:30分,下午2:30至5:30分。报名时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在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资料下载”栏中下载(“/www.hxggzy.com/”)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及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地点为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辉县市学院路北段路西)。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被委托代理人于2012年 3 月 19 日~ 3月23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分,下午2:30至5: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辉县市学院路北段路西)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3标文件售价:第1标段,叁仟元(¥3000元),第2标段,贰仟元(¥2000元),第3、4、5、6标段,每标段壹仟元(¥1000元);1、2标段图纸每套售价伍佰元(¥500元);上述费用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2年 4月 13 日上午9:00时,地点为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辉县市学院路北段路西)。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辉县市中型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 135*****4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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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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