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路通畅工程招标公告
高峰路通畅工程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川区钱塘镇高峰路通畅工程已由合川发改委[2011]1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高峰路通畅工程起于会龙场口止于枣峰村,路线全长9.5km,其中路面宽3.5m两边路肩宽0.5M.主要工程内容有:路面加宽,路基局部片石补强、8CM砂石找平层,20cmC30混凝土路面,管涵,土边沟,错车道,安全防护工程等。
2.2 建设资金:总投资350万元。
2.3项目建设地址:合川区钱塘镇。
2.4本次建设施工范围为: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计划完成总工期绝对日历天 240 日。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 20 日起,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站(http://www.cqhc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答疑文件、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站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在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2年 3月 25 日17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 4 月 10 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会展中心五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 人: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59*****15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治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渝北区龙溪镇金龙路21号3楼
邮 编:41147
联 系 人: 黄旭
电 话: ******** 158*****189
传 真: ********
2012年 3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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