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利厅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一期)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水利厅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一期)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HDTCZC2019-06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
1新疆水利厅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一期)监理项目1160000协助业主对新疆水利厅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一期)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营业执照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须是专业从事信息化工程监理的企业,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凡拟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0-06-08至2020-06-12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2楼1203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元):200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6-18 13:00:0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2楼1216室

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6-18 13:00:00

九、磋商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2楼1216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
1新疆水利厅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一期)监理项目3000

建行乌鲁木齐新华南路支行

****************0667

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网银等非现金形式转入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携带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信用证明截图;

4、以上所述材料原件或公证件及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瑞联系电话:186*****650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203室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络信息中心

联系人:周丽娟联系电话:180*****9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源整合 信息化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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