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净化厂西区分厂一期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水质净化厂西区分厂一期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水质净化厂西区分厂一期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穗开发改【2009】1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开发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现对水质净化厂西区分厂一期改造工程施工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水质净化厂西区分厂一期改造工程监理
二、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 建设地点:广州市开发区
四、 工程概算投资额:人民币2447万元
五、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工程为拆除现有初沉池,新建厌氧池、好氧池和缺氧池;改造优化现有曝气系统;新增深度处理工艺;改建现有污泥回流系统;生物池加盖除臭设计;优化尾水消毒系统;改造进水管、电气及自控系统;改造一项高压双回路、厂区围墙、绿化工程等。用地面积为78288平方米。污水处理规模3万吨/天。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3、监理范围: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七、 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2年3月20日至 2012年3月26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2年3月27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2年3月31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2:00-4: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08年1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十、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4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水质净化厂西区分厂一期改造工程监理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 原件 | ||||
2. |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原件 | ||||
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原件 |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
4.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核对原件 | ||||
5.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核对原件 | ||||
7. | 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复印件 | 核对原件 | ||||
8 | 企业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 |||||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 | 核对原件 | |||||
监理合同 | 核对原件 | |||||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 核对原件 | |||||
9 |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原件 | ||||
10 |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投标的) | 原件 |
注: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水质净化厂西区分厂一期改造工程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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