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直营即墨国际智慧新城702地块钢制散热器招采
二局三直营即墨国际智慧新城702地块钢制散热器招采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 金茂智慧国际城702地块项目
材料名称: 散热器
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 6月 6日
投 标 须 知
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全称):即墨智慧国际城702地块项目
工程建设地点:青岛市即墨区珠江二路109号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即墨智慧国际城702地块项目部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金茂青岛即墨智慧国际新城示范区地块项目 散热器
二、招标原则
2.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2 由项目、物资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纪检部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进行网上评标。
2.3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对有联系方式、投标IP地址一致、有股权关系等存在关联性的所有供应商,其投标报价均作废,并对涉事供应商按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6-12个月停止投标处理,如剩余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集采管理办法要求的,本次招标应废标。
三、定标原则
3.1在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恶意竞标的除外);
3.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3.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质量要求
所供工程 散热器 ,技术满足现行相关的国家、青岛市地方标准及规定、检测标准等。
五、投标范围及招标工程量
本工程招标 散热器 ,要求为国标合格品。
六、品牌要求:御马、亿润、圣春、奥达
七、有关招标的其他要求
7.1厂家必须能够提供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
7.2 散热器 运输到施工现场后,根据不同批次从现场随机取样到国家具备检测资格的实验室进行复试。如果复试结果不合格,全部损失均由供货单位承担。
7.3所有 散热器 要有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其规格、性能及技术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
7.4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试报告已经完成。
7.5中标单位需在甲方要求的时间保证按时将材料进场,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如若出现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甲方进度计划滞后,将根据滞后时间对中标单位进行相应罚款,同时甲方有权更换厂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6其他要求及未尽事宜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规程要求。
八、技术要求:
一、参照标准
1、所有散热器必须符合下列国家标准(但不限于):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 891-201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居住建筑供暖热计量系统技术规程》DB21/T1722-2009;
《散热器系统安装》K402-1、2;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版;
《钢制采暖散热器》GB19913-200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GB50189-2005;
《铸件 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GB/T 6414-1999;
《55°非密封管螺纹量规》GB/T 10922-2006;
《灰钢制件》GB/T 9439-2010 ;
《新型散热器选用与安装》05K405;
《铸件重量公差》GB/T 11351-1989 ;
《采暖散热器散热量测定方法》GB/T 13754-2008 ;
《灰钢制机械性能试验方法》JB/T 7945-1999;
《钢制采暖散热器》GB 19913-2005;
2、总体质量要求
本工程采暖供回水温度为75/50℃,散热器采暖系统的工作压力为1.5MPa。
散热器采用钢制平面柱翼型散热器(卫浴散热器)
2.1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国家认定的散热器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并且能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2.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散热器及其附件(包括跑风、丝堵、固定卡、放风阀等),附件必须原厂配置。
2.3本工程所使用的喷塑型内腔无砂钢制散热器,中心距为500mm的系列产品。投标单位根据每组散热器设计的热量换算出每组散热器的片数。
2.4散热器不得有粘砂、对口面凹凸不平、偏口、裂缝和上下口中心距不一致等现象。
2.5散热器的组对零件:对丝、炉堵、炉补心、垫片、跑风堵、托钩、固定卡、放风阀等应符合质量要求。
2.6散热器垫片应采用耐热橡胶成品垫或石棉橡胶成品垫,组对后垫片外露不应大于1mm。
2.7钢制散热器的面漆为喷塑,颜色乳白色。
2.8钢制散热器在进行喷塑之前应逐组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能小于0.6Mpa,不渗不漏为合格。
2.9散热器的内外防腐及面漆应附着牢固、色泽均匀、无脱落、不得有气泡、堆积、流淌和漏喷、漏刷等缺陷。
2.10散热器接口螺纹不得有缺陷且应带塑料保护塞。
2.11散热器必须具有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齐全等文件。
2.12散热器整组出厂应采用塑料气垫膜包装,并用打包带扎系,必要时可采用纸箱包装,或者采取能保障产品在搬运装卸时不变形,不损坏产品质量的包装措施。
2.13散热器的包装:每组散热器应分别包装,包装箱(盒)应注明散热器的种类、规格、数量等内容。散热器的包装应有可靠地碰撞防护功能,能有效避免散热器在搬运过程中对其进行二次破坏。
2.14复试:要求现场取样,按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要求复试,散热器的散热量等参数要与检验报告及复试结果相符,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15标志
2.15.1每组散热器应有制造厂的商标
2.15.2每批散热器出厂时应有产品合格证,内容包括:
a)制造厂商名称。
b)产品名称及规格。
c)型号、外形尺寸、工作压力。
d)执行标准编号。
e)本批产品检验时间、检验人员标记和生产日期。
2.15.3每批产品按需要配带产品样本及安装使用说明书。内容应包括工作压力、散热量、散热量计算公式、安装操作要点、水质和使用要求等。
2.16运输要求
2.16.1散热器运输应采用防雨措施。
2.16.2在运输和搬运过程中应避免磕碰和其他重物挤压。
2.16.3投标人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产品无损的运至施工现场。运输过程中造成材料的遗失和损坏,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2.17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维修,维修不好无偿进行更换,且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性能参数
3.1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产品均为合格产品。
3.2产品档次:散热器采用国产优质产品。
3.3散热器的规格、型号、功能等应完全符合设计要求及本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
3.4散热器的额定工作压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3.5散热器的制造应遵照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等,并在散热器技术文件中体现国标编号。
3.6所有散热器出场前应进行打压实验等测试,并提供产品检验的合格证书。
3.7应根据施工图纸所示房间热负荷及单片实际散热量进行散热器深化设计。重新配置后的方案应通过设计院、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并签字后方可供货。
3.8所有散热器及其附件进场均需材料进场报验和材料进场验收,验收不合格产品,将拒绝签署验收进场验收确认单,由供货商将不合格产品运出施工现场,并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供货商承担。
3.9中标人提交的材料至少包括:散热器的品牌、产地、规格型号;产品样板及产品说明书、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等。
4、散热器铸造质量要求
4.1散热器不得有裂纹疏松等缺陷和面积大于(4Χ4)mm2,深1.0mm窝坑。
4.2散热器所附着的型砂芯砂应清理干净表面不应有粘砂浇口附近粘砂面积不得超过7500mm2。
4.3散热器的飞刺铸疤应清除干净打磨光滑其浇口残留纵向高度不得超过3mm。
4.4散热器翼翅应完整内翼无掉翅。
4.5散热器表面应平整光洁表面粗糙度Ra值不应该大于50μm。
4.6散热器错箱值不得大于1.0mm。
4.7散热器经水压试验后发现局部渗水漏水的必须更换至合格为止。
4.8同侧进出口中心距极限偏差应符合GB/T 1804。
4.9同侧两凸缘端面应在同一平面上其平面度公差为0.3mm。
4.10螺纹孔轴线与凸缘端面应垂直其垂直度公差为0.3mm。
4.11螺纹轴线与凸缘轴线同轴度公差为2.0mm。
4.12螺纹应由凸缘端面向里保证3.5, 扣完整不得有缺陷。
4.13凸缘端面不得凸心但凹心量不大于0.2mm。
4.14凸缘端面上直径及深度均小于3mm的砂眼和气孔不得多于两个相邻两个孔眼边缘的最小距离应大于20mm,孔眼距螺纹边缘面大于3.5mm。
5、散热器试验要求
5.1散热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在专用的试验台上进行其压力计的精度不低于1.5级,量程不大于1.6MPa,试件温度应高于5℃,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
5.2散热器应进行水压试验散热器体内的空气应排除干净压力应逐渐提高到规定的要求并用0.5kg, 钢锤轻击稳压1min,不得渗漏。
5.3螺纹精度应采用螺纹塞规检验同侧进出口中心距应采用专用量具检验。散热器材质的抗拉强度应按JB/T 7954的规定进行。
5.4散热器热工性能试验应在GB/T 13754的规定的试验台进行。
5.5散热器须经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应签署合格证方可出厂散热器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
九、投标文件组成
9.1网上报价清单
9.1.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网上投标报价清单,每种设备(材料)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报价包含复试费用。
9.1.2 散热器投标总报价应包括生产制造、检验、运输、包装、保险、管理、现场安装、现场调试指导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9.1.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但不包括招标人对设备(材料)的技术变更和洽商。
9.1.4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附设备(材料)的制造标准与检验标准。
9.2投标货币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9.3证明设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3.1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证书、有关检测报告。
9.3.2产品样本、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及获奖产品的证明复印件。
9.3.3设备(材料)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包括对交货一览表中设备(材料)来源的声明。
9.3.4投标人应详细填写进口设备(材料)明细表,包括规格型号)规格、型号、技术特点及功能等。
9.3.5投标人应详细填写技术说明表,说明所供设备(材料交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符合招标文件的证明文件及材料及备件清单,并作为投标书的一部分。
十、服务承诺
10.1中标单位立即与有关部门办理业务手续,及时供货并签订合同。
10.2保证在招标方要求的时效内供货,不得延误;若供货不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
10.3对所供物资的运输能力、装卸条件要有充分保证。
10.4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10.5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结算方式
11.1:甲方不能保证每月向乙方支付供货款,甲方将依据工程款回收情况进行付款,所供应物资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4个月内支付单次结算额的60%,每月15日,甲乙双方根据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实际供货量办理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每月的结算款在甲方依据工程款回收到位的情况下支付。供货结束后双方办理总结算,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到六个月内支付到95%,剩余5%的货款将作为质保金,工程验收合格后两年内无息付清,在结算的同时乙方应出具甲方的验收签字书面文件作为付款依据。
11.2支付方式甲方可以选择【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国内信用证】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或以上述支付方式中的 银行转账 、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组合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11.3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十二、供货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增值税 | 含税单价 | 价税合计 | 备注 |
1 | 卫浴散热器(钢制平面柱翼型散热器) | 500*1200(16片) | 组 | 1569 | 投标含配件 | |||||
特别提示: |
如有不明白可电话联系:
物资联系人: 江波 电话:185*****633
机电联系人:王岩 电话:18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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