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沙洋平湖监狱湖北省长江干支流沙洋段(七宝山石灰石矿、新生石料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

湖北省沙洋平湖监狱湖北省长江干支流沙洋段(七宝山石灰石矿、新生石料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湖北省长江干支流沙洋段(七宝山石灰石矿、新生石料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监理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单位湖北省沙洋平湖监狱
行政区域沙洋县公告时间2020年06月07日18:26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08日08:00至2020年06月12日17:3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03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6月19日14:30至2020年06月19日15: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0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19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0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东山
项目联系电话134*****451
采购单位湖北省沙洋平湖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沙洋县松林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东山 134*****451
代理机构名称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元杰 ****-*******
附件:
附件1供应商现场踏勘承诺确认书.docx
附件2公告 监理湖北省长江干支流沙洋段(七宝山石灰石矿、新生石料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doc

  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受湖北省沙洋平湖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湖北省长江干支流沙洋段(七宝山石灰石矿、新生石料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湖北省长江干支流沙洋段(七宝山石灰石矿、新生石料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JMZFCGJYB-2020-0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东山

项目联系电话:134*****4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省沙洋平湖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沙洋县松林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东山 134*****4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元杰 ****-*******

代理机构地址: 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0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湖北省长江干支流沙洋段(七宝山石灰石矿、新生石料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责任缺陷阶段监理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相应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2、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本项目须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后再报名,并出具现场踏勘说明确认函原件(现场踏勘确认书见附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19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08日 08:00至2020年06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03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详见磋商公告

磋商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6月19日 14:30至2020年06月19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0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19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03)

四、其它补充事宜:

湖北省长江干支流沙洋段(七宝山石灰石矿、新生石料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湖北省沙洋平湖监狱的委托,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对湖北省长江干支流沙洋段(七宝山石灰石矿、新生石料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一)采购编号:JMZFCGJYB-2020-034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长江干支流沙洋段(七宝山石灰石矿、新生石料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监理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湖北省长江干支流沙洋段(七宝山石灰石矿、新生石料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责任缺陷阶段监理。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

包号

项目

名称

数量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说明

1

湖北省长江干支流沙洋段(七宝山石灰石矿、新生石料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监理

1

湖北省长江干支流沙洋段(七宝山石灰石矿、新生石料厂)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责任缺陷阶段监理。

6.8

/

(三)项目预算:6.8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6.8 万元。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相应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

2、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须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后再报名,并出具现场踏勘说明确认函原件(现场踏勘确认书见附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售价和有关事项

(一)获取(报名)的时间:

2020 68日至2020 612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的方式(条件):

供应商报名须带齐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项目配备人员近一年的社保证明、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税发票或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或银行扣税的回单)、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项目经理无在建声明、无违法记录声明、现场踏勘确认书,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须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拟派项目总监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现场退还(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供应商可以通过互联网上或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及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资料,可以不提供原件和纸质资料),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

(三)获取的地址:

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03)

(四)售价:每套200 元(售后不退)。

六、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

2020 6191500 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磋商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时间:2020 619 1500 分(北京时间)

(二)磋商地点:

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03)

八、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020 68日至2020 612

九、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湖北省沙洋平湖监狱

地址:沙洋县松林路17号

联系人姓名:郑东山

联系电话:134*****451

采购代理机构: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03)

项目联系人:孙元杰

联系电话:****-*******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采购人:湖北省沙洋平湖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6月5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东山

项目联系电话:134*****45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 生态修复 露天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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