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管办关于采购专利制作、播出等宣传的政府采购项目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管办关于采购专利制作、播出等宣传的政府采购项目


[2020-06-08]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管办关于采购专利制作、播出等宣传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南昌广播电视台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06月08日起至2020年06月12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采购办(联系电话:139*****801,地址:江西南昌昌北下罗枫林大道568号)和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本级(地址:江西南昌昌北下罗枫林大道568号,联系人:罗春,联系电话:139*****619)。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本级
项目名称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管办关于采购专利制作、播出等宣传的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金额1,500,000元
专家1论证意见由于本项目所需的《经开在行动——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专题片须在南昌广播电视台播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故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邬学军职 称副教授
工作单位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专家2论证意见由于本项目所需的《经开在行动——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专题片须在南昌广播电视台播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故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余志伟职 称审计师
工作单位南昌大学
专家3论证意见由于本项目所需的《经开在行动——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专题片须在南昌广播电视台播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故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沈志华职 称经济师
工作单位南昌市城市雕塑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 播出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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