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河镇“兴地灭螺”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岑河镇“兴地灭螺”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兴地灭螺”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兴地灭螺”
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一至六标段)
一、招标条件及方式
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兴地灭螺”土地整理项目已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以鄂土资批[2010]3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全额投资,招标人为荆州市国土资源局沙市分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取“资格审查、明标明投、摇号中标、全程监督”一次性摇号中标的模式进行公开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兴地灭螺”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为 1495.5705公顷,总投资额3239万元,本项目共划分8个标段(其中一至六标段是施工招标,第七标段是水利设备安装工程招标、第八标段是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招标)。
2、项目建设地点: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
3、资金来源:省级财政投资。
4、一至六标段招标内容: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建设工期为365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 562-2009)、《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 563-2009)、《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42/T 564-2009)和《湖北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验收办法及标准》合格的要求。
7、本项目一至六标段报名不投具体标段,待摇号确定具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为2011年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并在网站上公示合格的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提供相关备案证明),且不在处罚期内;
4、投标人必须具有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三级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机构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等专业管理人员;
6、以上人员提供加盖社保专用章的上年度社保证明;
7、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证明(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投标人必须为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未成为网员的可以报名时办理网员资格。
9、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划转。投标保证金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否则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一至六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8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需交到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发售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江津东路附155号荆鹏软件园第十一楼)统一发售,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时间为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3月3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招标文件每本500元,图纸及技术资料每套1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将发放报名序号,此报名序号为今后摇号的凭证,需妥善保管。
六、投标须知
1、提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为2012年4月19日上午8时30分,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江津东路附155号荆鹏软件园第十一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原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有可能失去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招标人将于2012年4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江津东路附155号荆鹏软件园第十一楼)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在报名时确定的企业法人代表或拟派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弃权。
5、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凭报名序号及身份证进入会场参加摇号。摇号在开标当天进行。
七、确定中标人的方法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原件后现场摇号确定中标人(资格后审合格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摇号),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和标准。
八、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在签订合同前递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十、联系方式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荆州市国土资源局沙市分局
办公地址:荆州市园林路93号
联系人:张维新
联系电话:(0716) *******
招标代理单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狮北路2号樱花大厦A座22楼
联系人:刘喆
联系电话: ***-********/********-13
邮箱:********02@qq.com">********02@qq.com
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兴地灭螺”
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七至八标段)
一、招标条件及方式
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兴地灭螺”土地整理项目已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以鄂土资批[2010]3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全额投资,招标人为荆州市国土资源局沙市分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兴地灭螺”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为 1495.5705公顷,总投资额3239万元,本项目共划分8个标段(其中一至六标段是施工招标,第七标段是水利设备安装工程招标、第八标段是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招标)。
2、项目建设地点:荆州市沙市区岑河镇
3、资金来源:省级财政投资。
4、七至八标段招标内容: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建设工期为365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 562-2009)、《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 563-2009)、《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42/T 564-2009)和《湖北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验收办法及标准》合格的要求。
7、本项目第七标段是水利设备安装工程标段,八标段是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标段。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七标段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2500万元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格,
4、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行业部门规定的相关设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机构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
6、投标人近三年度(2009年度至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近三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年合同总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且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土地整理项目机电设备工程;
8、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证明(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投标人必须为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未成为网员的可以报名时办理网员资格;
10、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第八标段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和湖北省电力公司《鄂土资发(2011)53号文》的要求,为保证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及实施顺利进行以及项目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投标申请人必须与项目所在地电力部门有工程合作经验,取得项目所在地电力主管部门书面认可和技术支持承诺函;
4、投标人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具有省级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
6、投标人近三年度(2009年度至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近三年(2009年、2010年、2011年)承接过至少一项类似土地整理项目电力工程;
8、以上人员提供加盖社保专用章的上年度社保证明;
9、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证明(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0、投标人必须为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未成为网员的可以报名时办理网员资格;
1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的银行基本账户划转。投标保证金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否则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七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八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8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需交到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发售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江津东路附155号荆鹏软件园第十一楼)统一发售,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时间为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3月3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招标文件每本500元,图纸及技术资料每套1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还将发放报名序号,此报名序号为今后摇号的凭证,需妥善保管。
六、投标须知
1、提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为2012年4月19日上午8时30分,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江津东路附155号荆鹏软件园第十一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原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有可能失去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招标人将于2012年4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江津东路附155号荆鹏软件园第十一楼)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在报名时确定的企业法人代表或拟派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弃权。
七、确定中标人的方法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原件后经评标委员会审查确定中标人,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和标准。
八、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在签订合同前递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十、联系方式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荆州市国土资源局沙市分局
办公地址:荆州市园林路93号
联系人:张维新
联系电话:(0716) *******
招标代理单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狮北路2号樱花大厦A座22楼
联系人:刘喆
联系电话: ***-********/********-13
邮箱:********02@qq.com">********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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