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09线硝口至西吉段公路及省道303线汝箕沟口至白芨沟段公路工程防洪评价比选竞标公告
国道309线硝口至西吉段公路及省道303线汝箕沟口至白芨沟段公路工程防洪评价比选竞标公告
国道309线硝口至西吉段公路及省道303线汝箕沟口至白芨沟段公路工程防洪评价比选竞标公告
1.比选条件
国道309线硝口至西吉段公路项目已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09线硝口至西吉段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0﹞38号)批准建设。省道303线汝箕沟口至白芨沟段公路项目已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303线汝箕沟口至白芨沟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0﹞41号)批准建设。上述两个项目的建设资金通过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统筹解决。比选人是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两个公路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1)国道309线硝口至西吉段公路项目位于固原市境内,属旧路改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固原市原州区中河乡,固西高速公路硝口互通式立交出口以西300米处,与在建的国道309线庙湾至硝口段一级公路终点顺接,终点位于西吉县城东侧国道309线与国道566线平面交叉处。路线基本沿旧路布设,大体呈东西走向,路线全长39.161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设置大中桥6座,同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置大桥106.04米/1座(新建);中桥229.52米/5座(其中拆除新建191.48米/4座,完全利用38.04米/1座),小桥31.44米/1座(拆除新建)。本项目总概算为44825.28万元。
(2)省道303线汝箕沟口至白芨沟段公路是《自治区省道网布局规划(2015年—2030年)》中省道303线高仁至汝箕沟公路组成路段。项目全线长34.3公里,为普通省道旧路改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汝西路汝箕沟口西北侧约150米处,路线沿旧路自东南向西北至羊刺沟口,而后自南向北布设,终点止于白芨沟矿区长征1号桥。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大中桥11座,小桥7座,分离式立交4处,并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等。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23亿元。
2.2比选竞标范围:
负责国道309线硝口至西吉段公路及省道303线汝箕沟口至白芨沟段公路项目的防洪评价及相关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①对国道309线硝口至西吉段公路及省道303线汝箕沟口至白芨沟段公路全线路基、路面以及所有桥梁等涉河工程进行防洪评价并分别编制防洪评价报告;②协助比选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工作;③承担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报告编制要求:比选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2017年12月修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办建管[2004]109号)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分别编制《国道309线硝口至西吉段公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和《省道303线汝箕沟口至白芨沟段公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要求比选申请人结合本项目防洪现状和总体要求,在系统收集有关水文、泥沙、气象资料、河道、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河势变化、防洪工程现状和水利规划等最新数据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现场查勘、资料分析、数值计算等方法,对国道309线硝口至西吉段公路及省道303线汝箕沟口至白芨沟段公路桥梁等的设计洪水、工程建成后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科学分析论证,最终提出防洪评价结果和防治补救措施。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
2.3 标段划分:本次比选设1个标段。
2.4 比选竞标控制价上限:87万元。
2.5 服务期限: 70日历天。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防洪评价报告通过专家审查并最终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之日止。合同协议书签订后45日内向比选人分别提交上述两个公路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验收标准:防洪评价报告通过专家审查并最终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满足的要求
项 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 |
业绩 | 比选申请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成功完成过1项在河道(包括河滩地、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交通类工程建设项目(公路、铁路或独立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 | 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担任过1项在河道(包括河滩地、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交通类工程建设项目(公路、铁路或独立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负责人。 |
信誉 | 1、比选申请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宁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比选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比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3 每个比选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申请,每个比选申请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0年 6月8日至2020年6月12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比选申请文件,逾期领取概不接受。
4.2 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811室。
4.3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比选地点: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 6月19日9:00时
比选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610室。
4.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http://)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nx.gov.cn/)上发布。
4.5 联系方式:
比选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人:利女士
联系电话:****-*******
2020年6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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