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空军医院中药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空军医院中药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空军医院中药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空军医院的委托,就该项目组织招标。

2、项目情况及招标内容

2.1招标编号:ZKHW2020-05-003

2.2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空军医院中药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2.3供货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空军医院

2.4供货内容:中药颗粒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供货周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规范运行;

3.2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3.3所代理产品企业的区域授权或针对此次报价的授权;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所投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行业、医用耗材药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2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的电子扫描件壹份发送至邮箱1024398533@qq.com(邮件主题注明“ZKHW2020-05-003项目文件购买”,邮件正文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号,资料的真实性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招标文件暂停现场发售,改为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售,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获取文件资料发送至邮箱后打电话通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于每日16:30之前或收到电子邮件半个小时内通知资料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投标单位将招标文件费汇入我公司账户并将转账截图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如因供应商发送时间过晚导致获取文件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账号:14001815208059555666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太原龙城支行

行号:10516100401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空军医院

采购人地址:大同市城区云中路589号

联系人:易助理

联系电话:0352-3796947

采购代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电话:0351-2772685

联 系 人:周宇、付冲、邸明

电子邮箱:1024398533@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颗粒 中药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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