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教育科技局方山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方山县教育科技局方山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方山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 ||
采购单位 | 方山县教育科技局 | ||
行政区域 | 方山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08日08:5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6月08日09:00至2020年06月12日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吕梁市离石区丽景街8号(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离石开标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28日09:30 | ||
开标地点 | 吕梁市离石区丽景街8号(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离石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915.4953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518 | ||
采购单位 | 方山县教育科技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吕梁市方山县外环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吕梁市离石区丽景街8号(中信银行旁)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女士/137*****518 |
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方山县教育科技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方山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方山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FZC-2020-0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7*****5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方山县教育科技局
地址:吕梁市方山县外环路
联系方式:刘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女士/137*****518
代理机构地址: 吕梁市离石区丽景街8号(中信银行旁)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次招标采购共分四包:投标人可对其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1 | 食堂设备 | *******.50 | *******.50 |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课桌椅、学生用床、其他配套设施 | 681890.00 | |||
安防设施设备 | 372845.00 | |||
2 | 教室护眼灯 | *******.00 | ||
3 | 智慧黑板 | *******.00 | ||
4 | 考试机房设备 | *******.00 | *******.00 | |
厨房和校园监控 | 263110.00 | |||
网上阅卷机 | 183000.00 |
注: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投标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学校点;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总预算:*******.50元。第一包:*******.50元;第二包:*******.00元;第三包:*******.00元;第四包:*******.00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需具备的其它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所投产品制造或销售、安装及服务等相应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施能力;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15.4953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8日 09:00至2020年06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吕梁市离石区丽景街8号(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离石开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吕梁市离石区丽景街8号(吕梁三发会计师事务所离石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有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凭证,被授权人须在人员明细中。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上年度由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针对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截图打印页。
注: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叁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需按上述顺序编排。(投标人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通过或合格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验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 (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本文件所有表述简称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
(3)投报产品中如包含“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3、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要求:
(1)投标货物中有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6、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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