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正定新区起步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永宁路管廊(尉佗街-承祥街)一次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石家庄正定新区起步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永宁路管廊(尉佗街-承祥街)一次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正定新区起步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永宁路管廊(尉佗街-承祥街)一次管网工程施工已由石家庄正定新区经济发展局石新管经【2016】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正定新区惠新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家庄正定新区起步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永宁路管廊(尉佗街-承祥街)一次管网工程;

2.2建设地点:正定新区;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合法经营。

3.2 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因工期紧张,永宁路管廊(尉佗街-承祥街)一次管网工程项目施工、永宁路管廊(梦龙街-太行大街)一次管网工程项目施工以上 2 个项目潜在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项目。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入期。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以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报名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完成关注项目,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9日09时0分至2020年6月15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电子签到;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30日09时0分,开标地点为正定县公共资源第一开标室。

5.3未在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可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报价部分)上传失败或上传不完整,造成无法正常评审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更正或更改,投标人应自行上网查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对此不承担此责任;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正定新区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世诚伟业工程

惠新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正定新区地 址:石家庄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张飞联 系 人:崔工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号: /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网工程 管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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