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中学重建工程方案设计项目预公告

宿豫中学重建工程方案设计项目预公告


宿豫中学重建工程方案设计项目预公告

招标编号:E********131*****001001

宿豫中学的宿豫中学重建工程已经宿豫发改备[2019]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豫中学重建工程方案设计项目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20年06月10日17时30分前将意见或建议同时发至监管部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豫区学海路4号

1.2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含保留建筑1.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0000万元。

1.3 设计周期:方案设计经市规委会审查后 5 天内提交经完善的方案设计成果,20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详细的《建设标准说明》和概算。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提交方案设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初步设计成果完成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余款在有关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6.1宿豫中学重建工程方案设计、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等。设计内容包含:

建筑工程〔人防、土建工程(含外立面石材、幕墙、钢结构、雨篷等)、室内装饰(简装、精装)、给排水工程、雨污水工程〕;电气工程(含强、弱电、公建用电);暖通、消防工程等;

工程项目配套设施:校园文化(含文化理念设计、文化实践体系设计、楼道命名深化设计、学校标识VI 系统设计、校导视 S系统设计、校园空间文化装修设计等)、配套景观、绿化、道路、亮化、室外雨污管网、运动场、围墙、大门、传达室、水、电、消防、弱电通信、技防、智能化、交通标志标线等项目涉及全部设计内容。

1.6.2编制投资估算和完整详细的《建设标准说明》,《建设标准说明》包含内容建筑工程〔人防、土建工程(含外立面石材、幕墙、钢结构、雨篷等)、室内装饰(简装、精装)、给排水工程、雨污水工程〕;电气工程(含强、弱电、公建用电);暖通、消防工程等详细做法和相应工程量。

工程项目配套设施:校园文化(含文化理念设计、文化实践体系设计、楼道命名深化设计、学校标识VI 系统设计、校导视 S系统设计、校园空间文化装修设计等)、配套景观、绿化、道路、亮化、室外雨污管网、运动场、围墙、大门、传达室、水、电、消防、弱电通信、技防、智能化、交通标志标线等项目涉及全部设计内容等详细做法和相应工程量。

《建设标准说明》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深度必须能够满足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4.1.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1.2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4.1.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3.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的。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4.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6其他条件:

4.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6.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 反馈意见方式

5.1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5.2招标人邮箱:********2@qq.com

5.3招标代理邮箱:sqzt001@163.com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6.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宿豫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豫区金莎大厦703室

地 址:

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

联 系 人:

李昂

联 系 人:

叶莉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邮 编:

邮 编:

223800

E-mail:

E-mail:

sqzt001@163.com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方案设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