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空气香氛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空气香氛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为了全面提升旅客出行环境舒适感,航站楼不断探寻解决此问题的方式方法,基于香味对品牌记忆以及旅客情绪等方面的积极影响,近期拟在3号航站楼内试点增设香氛喷香设备,希望打造首都机场专属的香氛品牌,并在一定程度上舒缓旅客的急躁情绪。

1、项目简介

1.1 本次比选主要针对3号航站楼(共34处),详见下表:

序号区域点位设备(套)
1T3C安检区域安检区3
东侧四层浮岛下1
西侧四层浮岛下1
2T3C出港三层东侧直廊(C08-C18)4
三层西侧直廊(C19-C30)3
C51-C53一层候机区域1
C55-C56一层候机区域1
C57-C59一层候机区域1
C60-C62一层候机区域1
3T3C行李提取厅A行李提取厅1
B行李提取厅1
C行李提取厅1
3T3E二层联检大厅边检安检区域2
4T3E出港T3E西侧4
T3E东侧4
E51-E53一层候机区域1
E57-E59一层候机区域1
E60-E62一层候机区域1
5T3D二层出港2

1.2 项目采用服务采购形式,项目概算49万元/年。包括香氛设备采购安装(含电源等相关改造费用)、后期服务维护、维保、巡视以及香氛精油的更换等。

1.3 香氛需采用高品质的芳香精油或是100%的纯植物精油成分, 具有不易燃、防过敏、无刺激等;

1.4 香氛供应商宜在京有固定维保团队,每月定期进行巡视维保 工作。

2、资质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承接该项目资质或服务能力的本国法人企业。

2.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参评服务商须具备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注册资金。

2.4 经营年限为3年以上,且前一年的经营活动中未受到政府部门关于涉嫌违法、商标侵权、虚假广告行为通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5 对以下条件的服务商,有权拒绝其参评本项目:

2.5.1 进入机场不合格供应商目录及黑名单目录的;

2.5.2 以往在机场合作项目中标后,由于中标商责任而未签订或履行合同的;

2.5.3 以往在首都机场经营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3、报名时间:2015年5月26日至6月1日,9:00-17:00

4、领取招商文件时间:2015年6月2日,9:00-16:00

5、项目评审时间:2015年6月11日,14:00-17:00

6、联系人:王可瀛马文浩联系电话:****************

其他不明事宜,敬请来电咨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气香氛 航站楼 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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