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火灾报警系统探测器清洗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火灾报警系统探测器清洗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采购部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3号航站楼火灾报警系统探测器清洗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1. 竞争性谈判编号:JT*******

2. 竞争性谈判内容:为3号航站楼火灾报警系统探测器进行清洗,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3. 服务地点:签订服务合同时确定。

4.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4月22日9:00至2015年4月30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11室

5. 递交竞争性谈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6. 送达文件时授权代表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7. 竞争性谈判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 竞争性谈判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104会议室

9. 联系单位: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采购部

报名联系人:于建民联系电话:***-********

文件领取联系人:谭菲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tanf@bcia.Com.cn

邮政编码:100621

应答厂商须知

一、应答厂商

1. 合格的应答厂商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 应答厂商注册资金须在150万(含)以上。

1.3 应答厂商具有ISO90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4 应答厂商须为被清洗维修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与被清洗维修产品的生产企业(霍尼韦尔消防集团/诺帝菲尔)签订委托协议书,如果具有与消防报警探测器生产企业(霍尼韦尔消防集团/诺帝菲尔)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5 应答厂商应具有与消防报警系统清洗维修规模相适应的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消防报警探测器专用清洗装置、电热干燥箱、清洗外壳装置、除静电装置、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及化验分析器、辐射检测仪器、与清洗维修消防报警探测器类型相适应的检测标定仪器(须提供以上设备型号和彩色图片)。

1.6 应答厂商在近5年内(2010—2014)成功完成过3个探测器清洗项目(业绩证明须提供加盖应答厂商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

1.7 对进入首都机场股份公司不合格供应商目录及黑名单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8 应答厂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2014年12月、2015年1、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和完税证明复印件,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应提供2011—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有完整财务报表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10 应答厂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1.11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应答厂商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经发现,将取消应答厂商资格,并有权依法追究应答厂商的责任:

提供虚假的资料;

参评厂商在谈判过程中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的行为。

1.12 应答厂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标签: 清洗服务 探测器 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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