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研究所生物药剂招标公告

园林绿化研究所生物药剂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园林绿化研究所 委托,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园林绿化研究所生物药剂采购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园林绿化研究所生物药剂采购

2.项目编号:XYGK2020112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市园林绿化研究所生物药剂采购,根据园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需要,采购1%苦参碱可溶液剂,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生物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天津市园林绿化研究所生物药剂采购,根据园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需要,采购1%苦参碱可溶液剂117

三、项目预算

117.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有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03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0年03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供应商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06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注: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制造商须具有所投产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标准证,且在有效期内(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6-05到 2020-06-12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tjgp.cz.tj.gov.cn),供应商须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4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06-16 10: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6-16 10: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燕宁

2.联系电话:022-23393292-804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园林绿化研究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0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蓓:8426319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393292-804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园林绿化研究所、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药剂 生物 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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