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食品加工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盐都区食品加工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单位: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6月8日

(一)规划简述

为带动盐都区以及周边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盐都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批准设立盐都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四至范围为东至现状凤鸣路,西至规划凤月路,南至现状龙腾路,北至盐宝河南岸,总面积1.78平方公里(其中,远景发展备用地0.34平方公里)。园区大力发展粮食深加工、果蔬和食用菌加工、特色水产品加工、禽蛋制品加工、休闲食品加工和团餐六大特色主导产业,规划将食品产业园打造成集绿色食品加工、制造、仓储、冷链物流于一体的智慧食品产业园。园区规划环评于2019年1月16日取得盐城市盐都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都环审[2019]002号)。

随着十九大“健康中国战略”的提出,“大健康”行业上升为国家战略。《江苏省“十三五”食品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重点发展民生保障类食品和高附加值类食品,鼓励方便休闲食品、营养保健食品、绿色有机食品、酒类等4类具有高附加值的食品产业发展。园区顺应时代步伐,为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空间,促进园区多元化立体发展,经龙冈镇政府研究讨论,将产业定位进行调整,增加保健食品产业定位。

规划范围:东至现状凤鸣路,西至规划凤月路,南至现状龙腾路,北至盐宝河南岸,总面积1.78平方公里(其中,远景发展备用地0.34平方公里)。

规划年限:规划期限:2019~2030年,其中规划基准年为2018年。

规划功能定位:

园区规划打造集绿色食品加工、制造、仓储、冷链物流于一体的智慧食品产业园,主要分为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区、传统食品加工区、特色食品加工区、物流储运商贸区及公共服务平台等区域。

大力发展粮食深加工、果蔬和食用菌加工、特色水产品加工、禽蛋制品加工、休闲食品加工、团餐和保健食品七大特色主导产业。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2018 年盐城市环境状况公报》,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SO2、NO2、CO、O3、PM10、PM2.56项指标达标中O3、PM10、PM2.5三项不达标,园区所在地为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氨、硫化氢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相关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特征污染物监测均达标。

2014~2018年,2014~2018年,区域SO2浓度逐年下降;NO2浓度基本保持平稳,略有波动,但变化趋势不明显;PM10、PM2.5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CO浓度下降显著;O3浓度略有上升,近年呈超标趋势,可能与VOCs排放量逐年增加关系密切。

(2)地表水

园区纳污河流皮岔河、园区内冈沟河、盐宝河和周陆港水质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标准。

(3)地下水环境

园区所在地地下水化学类型以为HCO3 -Ca?Mg型为主,地下水中的硝酸盐氮、细菌总数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类标准;硫酸盐、亚硝酸盐氮满足Ⅱ类标准;氯化物、氨氮、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满足Ⅲ类标准;挥发酚、总硬度、锰、溶解性总固体满足Ⅳ类标准;砷能满足Ⅴ类标准。

(4)声环境

园区内及周边声环境质量良好,各监测点位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

评价区各监测点位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中的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

(6)底泥

龙冈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处底泥各因子监测浓度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中的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

(三)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环境影响分析

①大气环境影响

叠加背景值后,除PM10区域背景值已超标外,其余因子预测值均能满足相应质量标准。

根据近五年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分析,区域PM10呈下降趋势,盐都区通过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蓝天保卫战等文件要求,区域环境质量有望达标。综上判定,规划园区的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不会改变周边的大气环境功能。

②地表水环境影响

规划区废水排入龙冈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皮岔河,引用《盐城市盐都水务有限公司日处理5000t龙冈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地表水预测结果,如下:

经计算,尾水排入皮岔河时,混合过程段长度为3000米。枯水期、正常排放情况下,叠加污染物本地浓度后,经一维模式计算公式计算完全混合断面处的COD浓度为19.5mg/L,氨氮浓度为1.1 mg/L,经二维稳态混合衰减模式计算排污口下游3000米处COD浓度为15 mg/L,氨氮浓度为mg/L,可以达到Ⅲ类水体水质标准,本项目排污对下游水质影响不大。

③地下水环境影响

正常工况下,园区企业防渗措施安全运行,废液入渗地下的量很小,不会影响到地下水保护目标。非正常情况下,污水收集管道泄露后,各个不同阶段,地下水CODMn污染超标范围均在盐都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内。

④声环境影响

只要合理对园区噪声源和敏感点进行规划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综合治理措施,就可以将声环境质量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不会对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对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隔声防护措施,则工业企业噪声和交通噪声对其的影响较小。

(2)环境承载力分析

根据区域大气环境容量计算结果表明,现状产业园内PM10无环境容量, SO2、NOX、氨和硫化氢新增排放量小于剩余大气环境容量。盐城市正在编制《盐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在各地区全面落实规划中提出的削减计划之后,区域大气环境能够承载产业园的规划建设。

园区生活及生产用水由区域水厂统一供给,不自行取用地下水及河水,水资源承载力分析表明,区域水资源能够满足园区的用水需求。土地资源承载力分析表明,区域土地资源能够满足园区规划实施和建设开发的需求。因此,本次规划开发活动不会超出区域环境资源利用上线。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针对本规划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本次环评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减缓措施:区内各类企业应按照环评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和大气防护距离,并适当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强工业废气污染控制,主要包括有组织工艺废气控制、无组织工艺废气削减措施、运输扬尘控制措施。

(2)地表水环境减缓措施:推进区内企业废水综合利用和节水工作,区内企业应大力发展和推广生产用水重复利用技术,减少污水排放量;加快配套雨、污水管网建设进程;各企业严格按照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的要求规范厂区排水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3)声环境减缓措施:本次评价针对声环境保护,对评价区提出如下建议:①加强企业噪声监管,完善绿化隔离带建设;②加强交通噪声防治和管理;③加强施工噪声监管,引导企业绿色施工。

(4)固体废物污染减缓措施:根据固体废物的性质特点,提出如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针对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分别做好废物收集系统工作;一般工业固废主要采用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做好识别、交换和转移、临时储存和内部处置、最终处置工作;做好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的管理与处置工作。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盐都区食品加工产业园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园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

区域环境在整治达标之后,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能够满足产业园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盐都区食品加工产业园依据本次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下载附件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1)管理部门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人民政府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主任联系电话:139*****605

(2)环评单位名称: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工 顾工 联系电话:****-********-***

Emil:********0@qq.com

地址:盐城城南新区新都街道大数据产业园A-9幢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可能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盐都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盐都区食品加工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调整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4)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盐都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内及周边居民、企业职工、盐都区食品加工产业园所在区域内相关管理部门代表及有关专家。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见本公示第六条。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调查表见附件。

附件1:公参调查表.docx

附件2:********0848cea6358d60f787e.pdf">盐都食品工业园规划环评征求意见稿.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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