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06月0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漳州市诏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06月0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06月0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06月08日—2020年06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真:0596-*******

通讯地址:诏安县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363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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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工业园区丹诏大道37号

福建春邦实业有限公司

漳州华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春邦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在诏安工业园区丹诏大道37号建设福建春邦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0379.5㎡,总建筑面积27530㎡,生产规模为年产烟标及其他包装品4725吨。

大气环境:项目废气主要为印刷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粘合有机废气以及食堂油烟。项目印刷过程以及粘合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治理达标的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和最大占标率均较小,最大落地浓度小于环境质量标准,无组织排放无超标点,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厂房外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卫生防护距离可达标准。

水环境:项目用水主要为印刷机清洗用水以及职工生活用水,印刷机清洗时采用水清洗,印刷机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板框压滤”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MBR一体化设施治理。近期,项目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板框压滤”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MBR一体化设施治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线排入诏安西溪;远期,待区域污水管网完善后,项目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板框压滤”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MBR一体化设施治理达标后经工业区污水管网纳入诏安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同时满足诏安县城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再经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诏安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声环境: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厂房内各类加工设备等各种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噪声经过有效的隔声及空间自然衰减后,昼间厂界噪声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废主要有废原料包装桶、废纸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机油以及废水治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另外还有员工生活垃圾。废原料包装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废纸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以及污泥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及时、有效清理,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标签: 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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