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制冷及热泵设备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制冷及热泵设备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制冷及热泵设备维保服务”进行采购, 采购方式为比选,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
1.项目采购内容: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冷水机组、热泵机组设备以及各机房专用空调设备、大金空调、自带冷源空调、新风机、净化机、分体空调设备需要进行日常巡查、定期保养及故障维修工作,以确保航站楼办公区域和设备机房内的良好温度环境及核心区域的热水供给。
2.合格参评服务商的范围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承接该项目资质或服务能力的本国法人企业。
2.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4 对进入比选机场不合格供应商目录及黑名单目录的或以往在机场采购项目中标后,由于中标商责任而未签订或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评本项目。
2.5 参评供应商须具备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注册资金。
2.6 成交服务商必须直接与采购人签定双方经济合同。
2.7 成交服务商提供所有方案的著作权与相关知识产权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力,且最终所有方案的著作权与相关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3.比选文件领取
3.1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13年3月29日~4月8日9:00~16:00
3.2 领取比选文件(电子版)地址: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25办公室
领取文件联系人:徐建华 电话:******** 报名联系人:于建民 电话:********
3.3 本文件为免费领取,领取时请自带移动存储介质。
4.比选有关说明
4.1 应答文件投递和比选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2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4月11日上午8:40-9:00。
4.3 比选时间:2013年4月11日上午9:00。
4.4 相关规定:超过应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递交或不按规定密封的比选文件,我公司恕不接收。
5.获取比选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一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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