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18-WG-40号地块供电设计招标公告
苏地2018-WG-40号地块供电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8-WG-40号地块供电设计已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9】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苏州隆泰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中区开发区通达路东侧、东方大道南侧。
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331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20770.7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08239.67平米,共1952户居民,项目计划总投资约728186.00万元,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的供电设计招标,设计费约95万元。
3.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4.设计周期:10天(配合甲方进度)。
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编号 | 标段名称 |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 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信誉 |
01 | 苏地2018-WG-40号地块供电设计 | 95 | 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 良好 | 良好 |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见上表。
4.对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要求:见上表。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两个及以上单位。
6.业绩要求: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需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书原件(使用附件格式)。
2.申请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有效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使用附件格式),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
4.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复印件、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自拟)。
6.投标保证金本票或者汇票原件及复印件(不接收其他形式)。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须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一式一份装订成册(本票或者汇票原件无需装订),密封装袋(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20年06月11日下午14:30至15:30到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109号6幢3楼代理部签到并递交预审文件,逾期不予接收。未签到或者资格审查资料不齐全的申请人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2.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只有资格预审结果合格的申请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现场出售,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1.申请人须在预审文件中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5000元(本票或汇票原件形式,须从其基本账户交纳)。同时提供该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视为资审不通过。
保证金账号:4754 7316 0213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户: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申请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本票或者汇票后,由代理公司开具收款收据,请申请人谨慎留存。退还保证金时需提供代理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
3.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未入围者或虽入围而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后退还。
八、备注:
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将重发公告。
2.本项目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隆泰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久艳电话:0512-66036137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109号6幢3楼
联系人:林春敏、焦秀丽电话:0512-66362187
十、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06-08至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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