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办公室经济开发区京九铁路东片区芦庄项目安置房源需求公示
政府采购办公室经济开发区京九铁路东片区芦庄项目安置房源需求公示
政府采购办公室经济开发区京九铁路东片区芦庄项目安置房源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经济开发区京九铁路东片区芦庄项目安置房源(项目编号:SDGP****************65),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招标内容:经济开发区京九铁路东片区芦庄项目安置房源,项目总投资约3.4亿;2.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棚户区改造居民居住安置的要求;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执行国家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1]181号、以及国家节能环保政策;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及商品房国家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6月8日起,至2020年6月1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6-1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办公室 |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668号 |
联系人:马海涛 | 联系方式:178*****86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菏泽市长江东路万达广场天安国际大厦17006室 |
联系人:李梦 | 联系方式:156*****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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