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邵发改审【2017】58号文批准建设、以邵发改【2019】53号文批复同意延期,项目业主为邵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邵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邵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项目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邵阳县桂竹山社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现有2×104m3/d规模进行提标改造。出水水质标准执行环评要求。污泥处理达含水率60%以下后外运填埋。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 新建工程:中间提升泵站、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消毒池、污泥脱水车间及加药间、门卫室、环保监测用房等;
(2) 改造工程:氧化沟、储泥池、污泥泵站、变配电间、自控等;
(3)附属辅助工程:土方平整、总图管线、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等。
2.4合同估价:1521万元。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为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总工期(含设计工期)。
2.6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且整套系统的保修时间为1年。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满足环评要求的出水水质,污泥处理含水率达60%以下。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达到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中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工程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设备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8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货物采购、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设计范围:设计成果满足环评要求的出水水质,污泥处理含水率达60%以下。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工作。
施工范围: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及对应初步设计图纸包含的工作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及报告]。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联合体投标时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的企业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的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和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拟任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拟任设计各专(分)项专业人员要求:建筑设计人员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结构设计人员具有结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电气设计人员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3个月(2020年2月至2020年4月)的社保证明)。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其它要求: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接受不超过2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拾万元整(¥20000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各投标人请于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初步设计等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初步设计等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初步设计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其他资料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及资料费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至招标代理公司支付宝账户,完成支付后在交易平台上打印“已支付标书附件列表”,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查验,否则招标人视为未在网上报名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0年7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标室见一楼大屏幕)。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邵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县塘渡口镇
联 系 人:郭先生/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9号新闻大厦8楼D座
联 系 人: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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