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清扫面积测量项目的采购公告

绥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清扫面积测量项目的采购公告


绥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清扫面积测量项目的采购公告
绥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清扫面积测量项目的
采购公告
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对 绥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清扫面积测量项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 竞争性磋商 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1

绥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清扫面积测量项目

1. 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 执行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4. 执行对于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相关规定。
5. 执行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绥中县城区道路、人行道、公园、广场、绿化、公共厕所,道路防护栏、弃管小区,东戴河新区道路、人行道、绿化,道路防护栏,绥中县城郊乡道路面积进行面积测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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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924500.00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924500.00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经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包含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市政工程测量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具备测绘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 0609 830 分起至2020061516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受疫情影响,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网络发送 (采购文件领取联系人:刘玲玲;咨询电话:****-*******)。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6、报名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注: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hldjs2020@163.com), 并在邮件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报名项目的名称,邮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请拨打电话****-*******联系确认。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 磋商 会议时间:2020 0619 09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0609 日 至20200615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绥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绥中县
项目联系人:王钧博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项目联系人: 刘玲玲
联系电话: ****-*******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葫芦岛市分行龙湾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915
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8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绥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清扫面积测量项目.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面积测量 环卫清扫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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