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龙山县教育局的委托,对“龙山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供应资格”项目(政府采购编号:LSZC2012-001采购代理机构编号:JSTC2012-006)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政府采购编号:LSZC2012-001 二、采购代理机构编号:JSTC2012-006 三、采购项目名称:龙山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供应资格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1、2012年龙山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供应资格招标的所有内容。 项目内容:食品品种拟推荐为牛奶、鸡蛋、面包、糕点、火腿肠等。在供货期内,每天为每位学生供应价值为3元的营养套餐1份。套餐搭配的品目每份不得少于2种,套餐搭配的方案每周不得少于3组,每组方案牛奶为必选品种,每周鸡蛋供应2次(6月和9月不供鸡蛋)。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 2、供货期:供货期为一学年(约200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质量要求:牛奶为灭菌纯牛奶制品,原则上要求盒装带吸管,每盒牛奶净含量200毫升以上(含200毫升);鲜鸡蛋要求每个50g以上(含50g);面包、糕点要求定型包装。 4、供应学生数量:学生总人数40000余人。 5、配送要求:按照合同中的供应学校和人数一览表定期配送到各个学校。 6、预算费用:每位学生每天3元,总预算约2400万元。 五、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即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所采购食品的生产商或者代理销售商,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在龙山县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足够食物储存的固定仓储及足够的运输、配送能力,有提供本次采购完整的相应货物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4、具有所投食品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独家直接授权书。 5、所投食品生产企业资格要求: ①所投牛奶生产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具备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标牌,准予使用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食品生产许可证(即QS认证),有自己的牛奶养殖基地,奶源充足; ②所投鲜鸡蛋生产企业注册资金40万元以上(含40万元),具有农业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 ③所投面包、糕点、火腿肠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即QS认证)、产品认证书,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自行检验监测设施和能力,产品品牌市场认可度高,产品质量稳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从2012年3月21日起至 2012年3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吉首市人民北路95号—湘泉步行街B栋四楼)发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 400元/套,售后不退。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3月31日(星期六)上午09:30。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龙山县政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七、报名时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出示原件验证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出示原件验证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依法纳税证明(税务登记证和单位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示原件验证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社保登记证和单位依法缴纳社保承诺书;或交纳社保凭证;或社保机构出具的交纳社保证明);(出示原件验证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在龙山县内有固定经营场所证明,具有足够食物储存的固定仓储证明及足够的运输、配送能力证明、有提供本次采购完整的相应货物和售后服务的能力证明;(出示原件验证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所投食品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独家直接授权书;(出示原件验证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牛奶生产企业营业执照、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使用证书或通知书文件、职能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即QS认证);(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8)鸡副产品(生鸡蛋)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动物检验检疫证明;(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9)副食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即QS认证)、产品认证书。(提供加盖生产企业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 龙山县教育局 地 址:龙山县华塘街道办事处唯一居委会皇仓中学旁 邮 编: 416800 |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人民北路95号—湘泉步行街B栋四楼 邮 编: 416000 联系人:陈婵婷 保证金汇至:湖南吉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湘西自治州吉首边城支行 银行帐号:4300 1510 3730 5250 2061 公告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 E - MAIL:xxjishun@126.com |
九、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龙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田主任 电话 ****-*******)。 2012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