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采云电子卖场试行简易程序招标公告

在政采云电子卖场试行简易程序招标公告




各采购单位:

为提高政府集中采购效率,节约政府集中采购成本,提升采购质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强化采购人责任,根据《西畴县政采云电子卖场项目租赁服务方案》要求,我县县级电子卖场已经建立,现将县级预算单位在电子卖场试行在线采购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运行期限及金额。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县级预算单位采购《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不超过20万元的,由采购单位按规定在电子卖场中进行电子反拍或网上超市直接订购等简易采购程序实施采购。在电子卖场中进行电子反拍或网上超市直接订购的,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每月不超过20万元、全年不超过200万元。

二、运用有关要求。实施在线采购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厉行节约规定。

(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绿色采购政策,对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且取得市场监督总局等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二)严格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促进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

(三)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各采购单位要严控采购预算,有计划的实施政府集中采购,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不得违规采购。

三、其他事宜

(一)县财政局负责制订和解释县级电子卖场实施在线采购的具体采购程序和交易规则、采购人账号分发和对电子卖场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均可向县财政局反映。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负责审核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和注册信息,对商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价格抽查,市场调查、价格比对,督促供应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电子卖场供应商及相关商品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可比性问题,以及供应商的违约违规行为,向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反映。

(二)各采购单位在电子卖场实施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时,选择的供应商必须是经公布的县级电子卖场入围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县委政府和财政部门文件对电子卖场交易活动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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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 ? ? ? ? ? ? ? ? ? 2020年6月8日


标签: 程序 电子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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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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