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妇联关于购买2020-2021年度幸福家庭(含妇女维权与家庭教育服务)项目的公告
福州市鼓楼区妇联关于购买2020-2021年度幸福家庭(含妇女维权与家庭教育服务)项目的公告
各相关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及妇联改革精神, 引入更多社会专业力量共同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事业和婚姻家庭平安建设工作,提升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项目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鼓楼区妇联拟向社会组织购买2020年-2021年度幸福家庭(含妇女维权与家庭教育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鼓楼区妇联
二、服务范围
以鼓楼区南街街道三坊七巷社区为项目示范点,因地制宜辐射推广至鼓楼相关社区、部门
三、购买项目和内容
幸福家庭(含妇女维权与家庭教育服务)项目
(一)妇女儿童法律服务
1.总体目标:引进专业社会组织,协助区妇联做好日常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在社区开展普法、援助、调解、调研等工作;培育女性维权社会组织。
2.具体要求
(1)根据区妇联和社区妇联需要,成立“暖心姐姐”维权妇女微家,指派1名律师和1名心理咨询师在正常工作时间通过电话、微信、面谈等形式,不定期接待预约咨询的妇女群众,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文书撰写指导等法律服务和婚姻家庭经营、心理调试等心理辅导服务,参与个案调解,并做好接待记录。在发生特殊案例时,随同妇联维权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提供法律服务和心理辅导。
上述指派的律师和心理咨询师需固定在4人以内,并在提交申报书时一并提交人员名单和资质证明,项目周期内不得再发生变更。
(2)通过法律讲座、心理健康培训、活动宣传等多样化形式开展主题宣传,项目周期内开展活动不少于18场,涵盖反家暴、反邪教、防性侵、禁毒、反就业性别歧视、安全生产、宪法和法律、“平安家庭”创建等妇女儿童维权内容,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1000人,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3000人次。
(3)于2020年8月20日前提交一篇关于妇女儿童维权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论文。
(4)按照每两月一篇的要求,向区妇联提供6篇与妇女儿童依法维权有关或与婚姻家庭经营有关的原创宣传稿件。
(二)家庭教育服务
1.总体目标:推进社区家庭教育建设,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更加专业、精准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满足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帮助家长掌握儿童成长规律,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促进亲子关系和谐与儿童健康成长。
2.具体要求
(1)建立健全社区家长学校、儿童之家架构和管理制度,推动规范化管理,培育家庭教育示范基地;
(2)举办亲子活动、家教讲座、家风宣传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少于12场次,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600人,间接受益人数不少于1200人次。培育亲子家庭志愿者,发掘“好婆婆”“好媳妇”“好孩子”“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社区家庭榜样;
(3)建立社区家长微信群,在微信群及时发布家教微课堂、家庭联谊等信息,开设网上家庭教育微话题活动,提高社区家庭之间的家庭教育交流,线上联谊家长不少于100人次;
(4)围绕社区家庭教育热难点问题,对社区家庭教育现状进行专题调研,开展研讨交流活动,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或家教论文1篇;
(5)按照每两月一篇的要求,向区妇联提供6篇与家庭教育或儿童成长有关的原创宣传稿件。
四、经费预算
6.5万元(包含第三方督查督导及评估费用,由区妇联直接支付给第三方督导评估机构)
五、项目实施周期
一年(拟于2020年7月起施行)
六、项目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1.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致力于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和家庭事业发展,具备提供法律服务、社会工作、社区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相关业务资质的各类社会组织。有实施公益服务项目的经验、具有稳定和专业的项目执行团队、能够提供项目配套支持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项目需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以及具备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项目督导社工,并定期与区妇联联系。
七、项目申报
1.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一式三份,邮寄并报送电子版。
2.在报送申报书的同时须提供:(1)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3)社会组织年检记录;(4)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5)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6)上述项目承接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
八、项目评审
区妇联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区妇联内部会议审批确定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九、评估验收
区妇联将组织第三方对项目实施开展评估验收,根据合同约定和评估标准对购买服务的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评估,形成书面报告。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以后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十、资金拨付
区妇联与项目承接主体签订协议后,即拨付项目60%款项;项目中期评估合格拨付20%款项;项目终期评估合格拨付20%余款。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泓宇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鼓楼区委档案综合楼5层
电子邮箱:guloufulian@163.com
附件:2020-2021年度鼓楼区妇联向社会组织购买妇女维权、家庭教育服务项目申报表
鼓楼区妇女联合会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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