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管理处洛宁站压缩机厂房及设备间地面增加自流平项目
郑州管理处洛宁站压缩机厂房及设备间地面增加自流平项目
郑州管理处洛宁站压缩机厂房及设备间地面增加自流平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YX-GC-2020-043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北京中油元鑫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郑州管理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概况
洛宁压气站压缩机厂房、备品备件库、35kV变电所现为水泥地面,灰尘较大,对机组存在较大影响,不符合《基层站队标准化收的-设备设施标准化分册三》3.1.4.20环氧自流平地坪漆相关要求,因此对压缩机厂房及设备间地面增加自流平。
1.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洛宁站压缩机厂房及设备间地面增加自流平面层施工
1.3 标段(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
1.6项目地点:郑州管理处所辖的洛宁分输压气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
2.3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施工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4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有类似项目(输气站场内施工)
业绩1项(需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
2.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度(2017年1月1日起至 2019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如2019年未完成审计,则提供 2016 年-2018 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若投标人成立年度不足三年,仅需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公司财务部门出具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复印件。
2.6信誉要求:
2.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6.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2.6.4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及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7 对投标单位其他要求:写入投标文件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人员,中标后必须到施工现场,否则按诚信问题纳入管理处承包商黑名单,并进行考核处罚,同时减少选商邀请。
3.人员资质要求
3.1项目负责人: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建筑专业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安全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成立专业项目部执行本项目,项目部需配备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必要职能,并明确其相应职责范围。
项目部人员应均为持有投标人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且具备相应资质。
7、其他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发售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3日23:59。
4.2本项目支持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北京中油元鑫电子招标商务平台” (网址:http://zyyx.sungodo.com/)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伍佰元整),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须以对公账户转出,采取银行电汇形式,请注明ZB-YX-GC-2020-043标书款。否则将导致报名不成功。
4.4潜在投标人在“北京中油元鑫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zyyx.sungodo.com/)上选择 “可报名的项目”中要报名的项目,点击“项目报名”提交上传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资质文件并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凭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5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北京中油元鑫电子招标商务平台(http://zyyx.sungodo.com/)”生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
5.3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及U盘形式存储的备用电子文件1份,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存档使用。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2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形式须为银行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ZB-YX-GC-2020-043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而影响投标,建议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办理完投标保证金转款手续,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接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2020年6月30日9:00时(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35号楼1305室
备注:(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开标和评标。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书面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存档使用。
(2)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开标,最终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进行线上开标,投标时间截止时即进行本项目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线上平台参与项目开标。
(3)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半小时内登陆中油元鑫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本项目竞标大厅点击扫码签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开标半小时内在开标一览表中对开标结果进行扫码签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确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郑州管理处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144号信息大厦17层会议室
联 系 人:崔兰淑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油元鑫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35号楼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安鸿
联系电话:***-********邮 箱:anhong@bjzyyx.cn
账户名:北京中油元鑫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体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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