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玄武岩纤维产业园一期工程厂房建设项目澄清通知

贵州玄武岩纤维产业园一期工程厂房建设项目澄清通知


关于贵州玄武岩纤维产业园一期工程厂房建设项目

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新增条款为:“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必须按中标金额的2%向招标人提供工资保障金专户存储工资保障金,逾期未存储或存储金额不足的,则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施工合同。”

特此通知

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厂房建设 产业园 玄武岩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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