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支队全媒体工作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吴忠支队全媒体工作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吴忠支队全媒体工作中心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吴忠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08日15:1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6月08日15:14至2020年06月15日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层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29日15:00 | ||
开标地点 | 吴忠市公证处(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北街50号吴忠市司法局二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邓树霏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02637622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吴忠市消防支队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邓树霏 152026376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卢文彬 0951-3104041 |
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吴忠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吴忠支队全媒体工作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吴忠支队全媒体工作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NXCZ-【2020】06-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树霏
项目联系电话:152026376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吴忠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吴忠市消防支队
联系方式:邓树霏 152026376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文彬 0951-3104041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供应商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8日 15:14至2020年06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层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层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吴忠市公证处(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北街50号吴忠市司法局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吴忠支队全媒体工作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吴忠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吴忠支队全媒体工作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NXCZ-【2020】06-05
2、项目名称:吴忠支队全媒体工作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预算:130万元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项目基本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个标段 | 全媒体工作中心建设项目 | 1个标段 | 设演播室、录音室、审片室和采编室,以演播间为核心,辅以摄像机及其它设备,搭建一套数字视频制作系统,适用于新闻直播、录播、访谈、配音、后期制作、审片等应用,实现演播室和后期制作机房双重功能。 | 130万元 | |
数量合计 | 1个标段 | 预算合计 | 130万元 |
备注:详细的服务内容及技术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供应商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或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5日17时00分前,持本公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料至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层)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至开标前及时在公告发布媒体关注你所参与的项目,该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6月29日15时00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吴忠市公证处(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北街50号吴忠市司法局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6月29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吴忠市公证处(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北街50号吴忠市司法局二楼会议室)。
11、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2、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5日17时00分
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采购人:吴忠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 系 人:邓树霏
联系电话:15202637622
地址:吴忠市消防支队
代理机构: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卢文彬
联系电话:0951-3104041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层
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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