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安阳市政府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委托,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医疗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谈判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2)第41号(总第36号)

二、招标标的:


序号

项目主要内容

数量

交验期

交验地点

1

彩超

1台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

胰岛素泵

2台

3

心电监测仪

2台

三、报名时间:2012年3月22日至2012年3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标书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缴纳投标保证金起止时间:2012年3月22日至2012年3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五、报名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窗口,现场发售。

六、投标企业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七、注意事项: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下列证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所带证件复印件需加注日期并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3、报名时所提供企业资质及购买谈判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3月30日上午9时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阳市平原路与紫薇大道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开标二厅。

十、投标保证金标准: 人民币柒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交至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1财务科)。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推荐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无息转入投标单位帐户内退回。

收款单位: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044

开户银行:安阳市商业银行红旗路支行

十一、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1%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十二、联系人:马岚

联系电话:0372- ******* 报名电话: 0372-*******

十三、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谈判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谈判文件内容。

十四、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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