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运输用培养箱等采购项目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运输用培养箱等采购项目
********2" href="http://">采购计划编号:*******JH********7
归属地:红河州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运输用培养箱等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玮元-A*******-HH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元阳县财政局审批,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元阳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质要求、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 项目编号:玮元-A*******-HH。
2.3 采购内容:蓝光治疗仪3套、身长测量仪1套、氧浓度检测仪(氧分析仪)1套、空氧混合仪1套、T-组合复苏仪1套、床旁心电图机(儿童、新生儿共用)1套、运输用培养箱1套、X线屏蔽设施(儿童、新生儿共用病室用)1套、静脉营养配置超净台(要求院内配备)1套、负压吸引器1套、电子秤1套、可储电心电监护仪2套、可储电注射泵4套、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套,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2.4 项目预算:人民币7404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740400.00元。
2.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2.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9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2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3.3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4 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商投标的还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
3.5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4. 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供应商请于2020年06月09日至2020年06月15日,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系统内报名成功后,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系统内报名成功截图或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到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银河路银河春晓2-10)领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5.2 潜在供应商网上报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站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98。
注: 特别提示:所有电子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补遗等均以电子版资料为准。
6.响应文件的递交
********7" href="http://">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 06月19日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2竞争性磋商时间: 2020年06月19日09:00时(北京时间)。
********8" href="http://">6.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元阳县原法院二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ynggzyxx.gov.cn/)、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hhzy.net/)上发布,并同时上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公告期限
8.1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0 年 06月08日。
8.2 本公告期限为: 2020 年 06月08日至 2020 年 06月15日。
9.磋商保证金
(1)交纳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金额:¥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3)形式:由供应商按规定数额从法人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账户,转账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注:提交磋商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
(4)退还形式:退还给供应商的对公账户。
(5)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 户 行:元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
行 号:********0014
采 购 人: 元阳县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元阳县叶榕路8号
联 系 人:杨苹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蒙自市银河路银河春晓2-10号
联 系 人:杜莉娟 蔺发荣
电 话:****-******* 138*****621 ********237
邮 箱: ********0@qq.com">********0@qq.com
采购人意见:
采购人确认签字:
2020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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