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木河乡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木河乡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木河乡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项目(二次)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 | ||
采购单位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木河乡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08日17:36 |
报名时间 | 2020年06月09日00:00至2020年06月12日00:00 | ||
报名地点 | 甘肃瑞星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泰山东路35号)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17日15:30 | ||
预算金额 | ¥17.02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正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834 | ||
采购单位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木河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张家川自治县木河乡人民店子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瑞星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泰山东路3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8*****858 |
甘肃瑞星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木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委托的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木河乡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项目(二次)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文件编号:RXZB-*******
二、采购需求及预算金额:
(一)采购需求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木河乡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项目(二次)一批(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二)预算金额:1702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零贰佰元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
(三)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特殊资质要求:无。
四、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自2020年6月09日起至2020年6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在甘肃瑞星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泰山东路35号)获取询价采购文件,获取询价文件须携带资料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近两年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近三年依法纳税收的证明原件、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上资料时提供一套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资料胶装成册)。
五、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及地点
1.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17日15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2.询价时间:2020年6月17日15时30分;
3.询价地点:甘肃瑞星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泰山东路35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的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五)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有关规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木河乡人民政府
地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木河乡
联系人:马正阳
联系电话:152*****834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瑞星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泰山东路35号
联系人:郭娟
联系电话: 178*****858
甘肃瑞星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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