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中心站宜宾市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非甲烷总烃监测仪等) 招标公告

环境监测中心站宜宾市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非甲烷总烃监测仪等) 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宜宾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宜宾市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非甲烷总烃监测仪等)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四川省宜宾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0年06月08日20: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3月24日09:30至2020年03月30日16: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801-802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3日13:00
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801-802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512.6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null
项目联系电话null
采购单位四川省宜宾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路2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四川省宜宾市翠屏路246号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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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宜宾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宜宾市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非甲烷总烃监测仪等)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四川省宜宾市
公告发布时间2020-03-23 17:09
采购人四川省宜宾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现场售卖或远程报名。注: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远程报名的供应商应提供介绍信和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发送至********7@qq.com邮箱,并电话联系***-********-831工作人员(供应商应保证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采购过程中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经我公司工作人员确认后报名方为有效)。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2020-03-24 09:30到2020-03-30 16:00
标书售价(元)300
标书发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801-802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13 13:00
开标时间2020-04-13 13:00
投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801-802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801-802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川省宜宾市翠屏路246号,****-*******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层80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黄女士,***-********\********-***
预算金额(元)*******
招标文件
采购品目名称
行业划分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中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可申请开展信用贷款融资。部分联系信息可见招标文件附件1。项目处于疫情防控的期间,供应商相关人员进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现场应服从现场人员管理,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测试。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本项目如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宜组织开、评标活动时,将提前另行发布变更公告说明。
PPP项目标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仪 非甲烷总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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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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