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净化及飞灰稳定化系统招标公告
烟气净化及飞灰稳定化系统招标公告
鹤岗项目烟气净化及飞灰稳定化系统招标公告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采购代理公司-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鹤岗项目烟气净化及飞灰稳定化系统 |
二、项目编号:*********************** |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采购代理公司-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六、所属项目名称: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七、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建设规模:1.7本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 700 吨,配置 1 台 700 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及 1 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12MW汽轮机发电机组、湿解系统,全年处理入厂垃圾 25.55 万吨。本项目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氨水)+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厂内渗沥液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调节池+UASB+(两段 A/O+外置 UF)MBR+NF+RO”组合工艺。 |
八、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鹤岗项目烟气净化及飞灰稳定化系统 |
九、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与本项目规模配套的烟气净化系统的详细设计、设备制造及供货、安装、调试、性能保证、人员培训、配合试运行和配合环保验收等。本次招标采用总承包模式(交钥匙工程、不含土建),范围包括:脱酸反应塔系统、袋式除尘器系统、石灰浆制备系统、干粉储存与喷射系统、活性炭储存与喷射系统、飞灰输送系统、飞灰稳定与储存系统、SNCR系统以及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等,预留SCR系统。具体数量、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
十、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个月开始分批次供货,5个月内完成供货,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
十一、招标货物交付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鹤伊公路西侧 |
十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二)其他资格要求:2.1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2.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2.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2.1.3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2.1.4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2.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2.1.6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1.7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2.1.8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1.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2.2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2.2.1 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三个日处理量600t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及类似项目的烟气净化系统及飞灰稳定化设备的生产供货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关键页并体现用户名称、签署日期、规模型号等内容)。2.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一)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8日 23时59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进行供应商注册,经审核通过后,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并经系统确认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
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文件递交菜单(http://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
十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一)开标时间:2020年06月30日 10时00分 |
(二)开标地点: |
(三)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派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数字证书(CA)到现场参加开标,或在线参加开标会议,通过数字证书(CA)进行远程解密和远程签章完成开标。 |
十七、投标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80000.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1) 保证金收款账户: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2)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 (3) 保证金账号:****************918 |
十八、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并在系统确认缴费后获取招标文件。 |
(2)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须知》(http://www.ebidding.cecep.cn/)。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密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
(3)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95 |
十九、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北楼一层西侧 |
联系人: | 联系人:田书宇 |
电话: | 电话:***-******** |
邮箱: | 邮箱:tianshuyu@cweme.com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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