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长德区域污泥处置服务单位选择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长德区域污泥处置服务单位选择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德区域污泥处置服务单位选择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09日09:4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6月09日08:30至2020年06月15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工作人员邮箱(********6@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30日09: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卫星路新华苑宾馆三楼3011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3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德新区长德大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齐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32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工,****-******** |
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德区域污泥处置服务单位选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德区域污泥处置服务单位选择
项目编号:TY********-FW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长德新区长德大街
联系方式:齐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32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长德区域污泥处置服务单位选择
采购需求:选择2家服务单位对长德区域污泥进行处置。
规 模:2020年预估污泥产生量为5667吨,2021年预估污泥产生量为6000吨。(具体污泥产生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采购预算:350万元(两年);污泥处置费综合单价上限为300元/吨(含运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的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内应包含污泥处置等相关内容,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并通过环保验收,环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环境影响登记表以及环保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等。污泥处置产物必须符合环保及相关部门标准及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09日 08:30至2020年06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工作人员邮箱(********6@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工作人员邮箱(********6@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卫星路新华苑宾馆三楼30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长德区域污泥处置服务单位选择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TY********-FW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德区域污泥处置服务单位选择已由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采购编号CDZC2020-003号文件批准招标,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2.1 采购需求:选择2家服务单位对长德区域污泥进行处置。
2.2 规 模:2020年预估污泥产生量为5667吨,2021年预估污泥产生量为6000吨。(具体污泥产生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3 采购预算:350万元(两年);污泥处置费综合单价上限为300元/吨(含运费)。
2.4 服务期:两年。
2.5 服务区域:长德区域。
2.6 质量及验收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即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的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内应包含污泥处置等相关内容,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并通过环保验收,环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环境影响登记表以及环保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等。污泥处置产物必须符合环保及相关部门标准及规定。
3.3 投标人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3.4近三年(2017年-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期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项目接受网络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09日至2020年0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投标报名要求的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顺序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工作人员邮箱(********6@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3)合法有效的环评材料和环保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
(4)公告期间内有效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公示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示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的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示页截图;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5.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0年6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卫星路新华苑宾馆三楼3011会议室;
6.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长德新区长德大街
联系人:齐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326室
联系人:赵工
监督部门: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德新区长德大街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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