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洽曲河治多县城段南岸河道修复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聂洽曲河治多县城段南岸河道修复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聂洽曲河治多县城段南岸河道修复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聂洽曲河治多县城段南岸河道修复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治多县财政局(项
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玉财建字【2019】177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治多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治多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在治多县城水源地上游聂洽曲河南岸建设植草护坡,在植草护坡南侧生态退化区的现状土
地进行生态修复,在格萨尔路以东的聂洽曲河南岸建设生态护坡的监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水利工程·水利工程监理丙级]资质,类似水利
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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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
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
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 2020-06-0900:00 至 2020-06-1524:00
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
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7-02 09:00:00。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西侧)西侧开标室(地址:
西川南路 53 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
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
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
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
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投标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
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3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治多县生态环境和
自然资源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瑞弘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
/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
区五四西路 75 号九
洲商业广场 B 座 19
层
联 系 人:
张老师
联 系 人:
赵工、刘工
电 话:
189 0976 9171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
2020-06-08
标签: 河道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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