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政务云等保测评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安康政务云等保测评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安康分公司安康政务云等保测评服务采购项目标包内容说明: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安康分公司安康政务云等保测评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无。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保障中国电信安康分公司安康政务云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运行,落
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对“中国电信安康分公司安康政务云”信息系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测评系统:中国电信安康分公司安康政务云等保测评服务采购项目,涉及2020年
至2021年两年三级等保测评。
1.2采购内容情况: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测评级别要求:等级保护三级,本
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2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 5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
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
(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2)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
(3)本项目测评驻场人员要求:承担本次测评工作的供应商至少有1名以上(含1名)高级测评师,3名以上(含3名)中级测评师。本次等保测评服务不得转包或者分包,所有驻场测评师必须是测评机构自己的正式在职员工,所有驻场测评师必须持证上岗,响应文件中应提供项目组驻场人员名单以及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驻场人员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复印件及原件,未经采购方同意,项目组成员不得更改。
(4)具有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具有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
(6)具有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应急处理服务认证证书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 2018 年以来 国内服务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提供相关业绩清单;
2. 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5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详见资格审查表);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
名称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供应商应标注出下面各项应答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页码,否则可能导致不利的评审) |
符合性检查(资格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企业证书名称一致。(提供证明文件的原件备查,以下同) |
证明文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 |
应答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 |
应答文件格式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应答文件每页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骑缝)签字或(骑缝)加盖单位公章。 | |
法人或组织 |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
注册文件 | 供应商应提供全套注册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等),如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应答时提供复印件证明文件,同时准备好原件备查,能在询价小组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提交,但法律法规等规定不需原件的除外。) |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例如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国税部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以前开具过度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
资质要求 | 本项目测评驻场人员要求:承担本次测评工作的供应商至少有1名以上(含1名)高级测评师,3名以上(含3名)中级测评师。本次等保测评服务不得转包或者分包,所有驻场测评师必须是测评机构自己的正式在职员工,所有驻场测评师必须持证上岗,响应文件中应提供项目组驻场人员名单以及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驻场人员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复印件及原件,未经采购方同意,项目组成员不得更改。 | |
资质证书 | 1、具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2、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 3、具有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 5、具有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应急处理服务认证证书 | |
应答保证金 | 无 | |
不得存在的情形 | 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 联合体。 3、 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 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6、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8、供应商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14、点对点应答中有实质性负偏离项(即不满足或部分满足)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6 月 9 日至2020年 6 月11 日 期间上午9:00时至下午 17:00 时(北京时间) 。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55号,安康电信分公司办公大楼8楼。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 。。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零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0年6月 15 日上午 09:00
(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55号,安康电信分公司办公大楼8楼。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无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参选人注册
7.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
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地 址:安康市兴安中路55号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 雷工
电 话:153*****168
电子邮件: 153*****168@189.cn
开户银行:
账 号: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盖章)
2020年6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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