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坪农民下山转移安置小区工程II标段招标公告

大坪农民下山转移安置小区工程II标段招标公告

云和县大坪农民下山转移安置小区工程II标段招标公告

一、 云和县大坪农民下山转移安置小区工程II标段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批准文号为云发改投【2011】123号, 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代理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云和县县城南郊大坪老村西侧;

(2)工程预算审定价:********

(3)工期要求:230日历天

(4)投标最高限价:********元;

(5)本工程设定最低指导价(详见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参加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丽水市外建筑业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网上下载:2012年3月22日起在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yunhe.gov.cn/ztbzx/)上发布并供下载。

2、书面不记名索取:2012年3月22日起在云和县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

六、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本工程不接受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公示期内)或被限制承接业务期间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4、本工程不接受2010年4月11日以来在云和县有不良行为立案在查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2010年4月11日以来在检察机关有行贿记录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6、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专用光盘15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服务人员联系(电话:153*****762),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云和县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夏樑 联系电话:131*****670

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联系人:罗琦珺 联系电话:****-*******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公司(盖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浙江省云和县招投标中心(盖章)

核准单位(盖章) 2012年3月22日

附件:云和县大坪农民下山转移安置小区工程II标段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