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大数据对接应用平台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某单位大数据对接应用平台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大数据对接应用平台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基础软件/数据库管理系统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0年06月09日11:30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0*****441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甲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女士150*****441
代理机构名称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09号健翔园小区综合服务楼二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女士150*****441

  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大数据对接应用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单位大数据对接应用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TBC-********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0*****44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甲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女士150*****44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150*****44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09号健翔园小区综合服务楼二层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某单位拟采购大数据对接应用平台。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姓名

崔颖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杨忻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中国自动化控制系统总公司

姓名

陈化然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国家地震局

专家论证意见:

“某单位大数据对接应用平台采购项目”,是由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承担开发背景审查平台软件,提供技术支撑。为保证整体项目的延续性、一致性、高效性,并考虑到安全保密等问题,建议由该供应商继续承担大数据对接应用平台项目建设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名称: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 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2号102-402单元

五、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示期为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 6月16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0年6月16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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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中泰百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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