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镇护城河护坡工程招标公告

新丰镇护城河护坡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大丰市裕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新丰镇护城河护坡工程经大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大发改投【2012】4号,现决定对新丰镇护城河护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新丰镇护城河护坡工程

2.2 工程地点:新丰镇镇区内

2.3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2.6 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工程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1

新丰镇护城河护坡工程

护坡

600

3、投标人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6)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7)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5、请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3月22日至2012年3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30时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丰市裕丰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亦龙 联系电话:138*****086

招标代理公司: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志军 联系电话:189*****16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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