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河河道水土保持(绿化种植)招租招标公告

龙河河道水土保持(绿化种植)招租招标公告

淮北市龙河河道水土保持(绿化种植)
招 租 公 告

按照市政府要求,参照龙岱河水土保持(绿化种植)实施方案,特面向社会公开招租龙河河道水土保持(绿化种植)项目。
一、本次水土保持范围
1、河段。龙河4.6公里(杜集区境内,老外环梧桐桥至新建黄庄涵北800米)水土保持项目。
2、界限。龙河左、右岸滩地及迎水坡、堤顶以内范围。
二、时限要求
2012年4月20前,完成水土保持(绿化种植)任务。
三、租赁期限
租期暂定15年。自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种植花木、花草的品种要求(见附图)
1、永久保留区。从河口向两侧算起滩地的30%。可种低矮多年生草本植物,植物高度不得超过0.50m。该区域内所种的植物从种下去之日起,承租方不得移植或移走,只能收获花卉或果实。
2、间隔收获区。永久保留区以外的滩地。种植花木、花卉的高度不得超过1.5m。根据承租方需要,所种植花木、花卉,可在种植的第2年进行间隔收获,按河道长度方向为行算起,每隔1棵间收1棵的办法进行收获。
3、年度收获区。迎水坡可种植成材树木或果树。按年度收获果实。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收获成材树。
五、双方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按照市政府2012年2月1日,《市政府水网工程优化和城市水系综合治理项目调研汇报会议纪要》要求。本次河道水土保持(绿化种植)管理,实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和所在地政府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1、市水务局负责河道的规划、工程建设、执法巡查等管理工作。
2、河道所在地县区政府按属地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负责社会关系、群众信访、个别人闹事、违法事件处理等社
会环境的管控工作。
3、发包方分别为市水务局和杜集区人民政府。
4、承租方自行报价招租金数额,具体评审办法待定。
5、承租方自行制作《河道水土保持(绿化种植)方案》。
6、承租方负责种植花木、花草、看护管理和安保工作。做到“春有花、夏有阴、秋有果、冬有绿”。
六、合同履行
1、实行保证金。合同签订5日内,承租人按50万元/公里的标准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按三个阶段返还。承租人完成挖穴并将种植方案要求的苗木运抵施工现场后,返还保证金的30%;承租人完成绿化任务的50%后,返还保证金40%;全部种植完毕并经验收后,返还保证金30%。如在规定5日期限内不能如数缴纳保证金,发包方将另选承租方签约。
2、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承租人不实施项目种植工作,发包人可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发包方将用该保证金直接购买苗木、种子等,所需全部经费(聘请人员进行种植及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养护费、安全保卫等),均从该保证金中支付,直至支付完毕。所种植的苗木产权归发包方所有。
3、本次招租保留实行拍租形式。如本次招租报名人数和单位较多时,招租人将实行拍租。具体竞拍定价报市政府同意后执行。
4、《合同》解除。合同期满时自行解除合同;当发包方在省市政府及以上机关有任务要求时,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可解除合同;承租方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有正当理由并应提前1年通知对方,可解除合同。
5、因河道行洪需要,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发包人不承担责任。承租人应服从行政部门对河道的清淤、清障、疏浚要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公证生效。本次合同的签订,经淮北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七、报名条件(持“原件”和“复印件2份”)
1、本次招租面向全社会,凡具备河道水土保持(绿化种植)工作经验的自然人、法人均可报名参与。
2、自然人。持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所在、村(居)委会证明报名。受地市、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先进事迹、先进个人、立功受奖等证明材料。报名时持“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身份证原件审核后返还。
3、法人(公司或集体)。持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受地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先进事迹、先进集体等证明材料。报名时持“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审核后返还。
4、时间要求。在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报名截止。择日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事宜。报送《龙河河道水土保持(绿化种植)方案》和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5、招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具体评审办法另行制定。
八、争议处理
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起诉地为淮北市。
2、如果一方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龙河水土保持(绿化种植)规范 序
号 名称 允许种植品种
限制高度(米) 备注
A 河槽水体 禁种植、禁养殖
B 永久保留区 多年生草本植物 0.5 滩地
B 间隔收获区 木本、草本植物 1.5 滩地
C 年度收获区 果树、花草 迎水坡
D 绿化带 木本植物 堤顶


九、其它
招租联系:淮北市水务局 李 响 159*****909
杜集区人民政府
报名地址:淮北市河道管理局(淮北市南黎路西端,10路车终点站西30米南侧)
附:1、龙河简图
2、龙河水土保持(绿化种植)规范简图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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