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运行维护服务

2020年度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运行维护服务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乙方: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GGZY[DY]*******的2020年度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运行维护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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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020603软件运维服务软件运维服务1国内599000599000博思数采博思数采
11-2C020603软件运维服务第三方价格监测服务1国内549000549000博思数采博思数采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肆万捌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即提供全面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

4.3交付条件:按本采购文件服务标准。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质量更优、价格更低、效率更高、预防腐败”的管理目标,建立全省统一的商品和服务标准、供应商管理标准、资金管理标准,制定并执行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制度,利用制度+科技有效落实“三更一防”政策。做好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平台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服务工作,(1)、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软件运维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品目管理服务、商品管理服务、价格管控服务、供应商管理服务、交易管理服务、纠纷处理服务、评价体系管理服务、系统优化要求服务、系统运行保障服务、资金管理服务;(2)、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第三方价格监测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价格监测服务、全网比价服务、定期价格监测报告服务、价格监测品目管理服务、商品数据日常运维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未发生系统故障及采购人或供应商投诉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情况的,视同服务质量验收合格。验收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次月的15日前。已实施服务的2020年1季度与2季度服务完成后同时验收。验收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况,乙方应及时处理问题,配合验收相关工作: 1、若发生系统故障,乙方应排除故障恢复系统运行,直至符合项目验收标准 2、若发生采购人及供应商投诉系统无法使用的情况,乙方应核实投诉内容并排查故障,直至符合服务验收标准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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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25每季度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225每季度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325每季度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425每季度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有效期为2020年度共计1年的服务。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1因甲方原因导致未按时支付款项的,应当按每迟付一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5%违约金,非甲方原因除外。 10.1.2不按照双方约定组织验收,逾期一周,则乙方将视甲方已经验收合格,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费用。 10.2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与甲方协商,给予一定的宽限期进行整改和弥补,经整改和弥补仍无法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剩余尾款,非乙方原因除外。 10.2.2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计划,应提交书面解释给甲方,经甲方认可,工期可做适当顺延。 10.2.3甲方未完全配合乙方进行服务工作的,造成工作停滞、延误的,不视乙方违约,乙方不承担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协议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驻场服务人员要求:所有驻场服务人员须完全遵守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全部工作纪律,有关请休假和外出均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并办理相关手续。驻场人员主要为供应商信用管理、商品上架审核管理、交易管理服务支撑等岗位工作人员。其中指定1人为服务组负责人,代表供应商负责与交易中心的沟通,联系及反馈等事宜。2、供应商须指定1名中层管理人员为该服务项目的总协调人,负责协调超市运行管理中需协调供应商其他职能部门配合的一切事宜。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4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乙方: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33号2号研发楼4层
单位负责人:邱元霖单位负责人:陈航
委托代理人:黄筱卉委托代理人:兰太飞
联系方法:********0632
联系方法:155*****070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87
账号:账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20年06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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