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异地建设项目环境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异地建设项目环境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异地建设项目环境验收项目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09日13:33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0年06月09日09:00至2020年06月15日16: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报名材料完整版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DFHTZB6699@126.com,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20年06月23日12:30至2020年06月23日13: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6月23日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悦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瑜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悦 0431-********、85210229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异地建设项目环境验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异地建设项目环境验收项目
项目编号:DFHT2020-0405-FW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悦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瑜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悦 0431-********、8521022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且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3.2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供应商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3.3 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业绩;供应商须是具有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即可;2019年成立至2020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19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不亏损承诺函即可)。3.4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5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23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09日 09:00至2020年06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报名材料完整版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DFHTZB6699@126.com,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4.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材料完整版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DFHTZB6699@126.com,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3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6月23日 12:30至2020年06月23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23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异地建设项目
环境验收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DFHT2020-0405-FW18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竞争性磋商项目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异地建设项目环境验收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为100%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异地建设项目环境验收项目;
2.2竞争性磋商范围: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异地建设项目环境验收工作,选择1家环境验收机构;主要负责该项目负责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环境监测,并通过专家评审通过;负责该报告在国家公认平台进行公示,保证该验收报告符合各级监管职能部门检查要求等工作。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2.3 服务地点: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校内。
2.4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且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2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供应商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3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业绩;供应商须是具有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即可;2019年成立至2020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19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不亏损承诺函即可)。
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5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材料完整版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DFHTZB6699@126.com,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4.4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项目采取邮箱报名,供应商将报名材料打包发至邮箱DFHTZB6699@126.com,供应商发送邮件时须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投标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扫描件及报名费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名材料及“投标报名登记表”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联系人:王瑜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孙悦
电 话:0431-********、85210229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悦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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