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中学高中部迁建柴油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十八中学高中部迁建柴油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重庆十八中学高中部迁建项目柴油发电机组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十八中学高中部迁建项目柴油发电机组招标已由重庆市第十八中学高中部迁建工程概算调整有关问题专题工作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北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北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江北区铁山坪龙角湾等合作社
2.2规模:本次招标甲方需购买、安装1台1100KW柴油发电机组;建安工程费暂定为150万元以内。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个月。
2.4招标范围:柴油发电机组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
3.1.2并要求投标人拥有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销售、维修发电设备、通用设备。
3.1.3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计量保证确定证书。
3.1.4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5投标人必须取得ISO9001认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直接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cqjbjyzx.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的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已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资料,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本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1000.00 元/套,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
4.3 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2012年 3 月 28 日前将书面质疑加盖鲜章交至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
4.4招标人回复质疑时间为:2012年 3 月 30 日;
4.5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12年 3 月 23 日 12 时 00 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 4 月 16 日 14:30 时(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2 年 4 月 16 日14:00时~14:30时,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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