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基础设施日常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2020年基础设施日常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基础设施日常养护工程已由盘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2020年基础设施日常养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盘县行批字【2020】1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0年基础设施日常养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山县新县城
2.2总投资:125万元。
2.3招标范围:路缘石调整更换、井盖维修更换、安插国旗、雨污水井清淤、黑色路面修补、人行道修补、安装相关引导牌及公园广场硬化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176天(最终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
3.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省(市)同级或以上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投标保证金
4.1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须在2020年6月23日15:00前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报名的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登录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13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网站指定栏目。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盘山县
联系人:程彪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1号
联系人:马工
电话: 158*****266
账户名称: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账号:2100 1730 9370 5250 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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